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要求,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拟谈判药品,我部与其生产企业沟通谈判意向后,确定44个品种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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