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4日00:30 综合
资料图。资料图。

  电影票房造假这盘棋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尽管不能说目前所有票房高的影片都存在注水现象,但票房造假在业内确实并不鲜见。”

  和法治周末记者谈起票房造假这个话题,影视圈资深人士,深谙其中众多潜规则的知名编剧、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汪海林带着些许无奈。

  2015年,中国内地电影票房达440.69亿元,比上年增长48.7%,占全球总票房的17.8%,居世界第二。其中,国产电影票房达271.36亿元,占票房总额的61.58%。2016年一季度,中国内地电影票房144.93亿元,同比去年增长50%。

  这一系列统计数字,足以表明当前中国电影市场的蒸蒸日上。

  然而,在这一片繁荣背后,票房造假的丑闻也被不断曝出。

  2015年凭借24亿元票房夺得内地年度票房冠军的《捉妖记》,仅上映3天便收获4.7亿元票房的《叶问3》,相继被媒体曝光存在票房造假的情况。

  “票房造假,已经成了中国电影发展道路上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汪海林说。

  靠“幽灵场”来注水

  冯亮(化名)第一次听说“幽灵场”这个词,是在2月的一个饭局上。

  当时他是一家财富公司的经理,在和几家关联公司的同事一起吃饭,这其中有即将上映的电影《叶问3》的投资方——快鹿集团的工作人员。饭桌上的话题,自然也涉及到了这部电影。

  席间,冯亮得知了一个惊人的内幕,“还没有上映的电影,票房竟已有了保障”!而这个保障就来自于“幽灵场”。

  “片方自己花钱包场购票,出现在午夜或凌晨,影院里实际并没有观影的观众。”从两位自称混迹影视圈多年的前辈口中,冯亮得知了“幽灵场”的得名原因。

  而这两位前辈在电影上映前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和影院“打好招呼”,定好包场的“秘密协议”,保证电影的一部分票房。

  “这是推动电影票房增长的关键一环。”冯亮清楚地记得他们不断用这句话来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

  冯亮没想到,这“背后的秘密”,很快便被搬上了“台面”。

  电影《叶问3》于3月初正式上映没几天,就因为涉嫌票房造假,受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以下简称电影局)的调查。

  经电影局查实,《叶问3》有涉及票房3200万元的7600余场电影出现了非正常时间虚假排场的现象,电影发行方,大银幕发行公司被勒令暂停发行业务,参与不实排场、情节严重的73家影院被曝光及通报批评。

  《叶问3》涉嫌票房造假事件从事发到查处结果公布,只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对此,许多业内人士感叹,如此迅速、大力度地查处假票房,在中国电影史上并不多见。

  “这种处理虽然不多见,但像《叶问3》这种以‘幽灵票房’来为电影票房注水的情况却并不鲜见。”汪海林直言不讳地指出,“幽灵票房”的存在,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幽灵票房”的变身

  原本影院客流量最少的午夜场,却出现场场电影票全部售罄的反常现象,这必然会引发外界的质疑。因此,除了午夜包场这种模式外,“幽灵票房”还有其他的“变招”。

  汪海林介绍,比如在影院正常的营利时段,片方先包下前几排和最后几排这些相对一般的座位,留下观影体验最好的中间位置供购票者观影,这在业内叫做“花样包场”,这种真假“掺和”在一起的方式要比整个包场更加隐蔽。

  身陷“幽灵票房”风波的《捉妖记》,其形式则换成了“公益放映”。

  2015年8月28日,《捉妖记》制片方开始了一项回馈影迷的公益放映活动,通过自己花钱购买公司旗下29家影城的电影票,为特定人群免费放映《捉妖记》。根据此后制片方发布的公告显示,《捉妖记》24.2859亿元的内地票房中有4042万元是公益场次放映的票房。

  然而,这些“公益场”随后被媒体调查曝光存在排片多在午夜场、且上座率场场显示爆满、实际影厅里却没有任何观众等境况;青岛一家影院更是出现了一些放映厅仅用10分钟便放映完毕这部时长118分钟电影的闹剧。

  “虽然打着不同名义,但实际做法和效果都与‘幽灵票房’无异。”汪海林直言,种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刷高票房。

  制片方的算盘

  面对质疑,《捉妖记》制片方回应称,这些公益放映活动,制片方也是要自掏腰包购票的。

  但在曾经就职于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业内人士张燕强看来,制片方自己刷票房,成本是很低的。

  张燕强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制片方在自己的院线内买票房,只需付出票房流转税、电影基金等不到10%的成本即可,这相当于片方只花不到100万元,就能实际得到1000万元的票房。

  “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也是一些制片方愿意自掏腰包刷票房的原因。”此外张燕强介绍,由于电影票房收益是由制片方、发行方、影院按比例分成,因此制片方自购票的费用在分成后,一部分也是能重新回到自己手里的。

  为了提高电影的排片率,制片方有时还会在分账比例上做文章,比如私下和影院协议,降低自己的分账比例,并将这部分利润返点给影院,目的是为了让影院能增加排片量。

  “这样不但能推高自己的票房,还能挤掉同期对手的排片。”张燕强说,以前制片方和影院达成私下协议一般并不困难,因为影院不用担心具体上座率而直接就能获得收益,但随着相关部门对影院监管的加大,许多大型影院都不愿再铤而走险。不过,对于一些收益有限的中小影院来说,对这些“送上门”来的利益一般不会拒绝。

  票房注水也要讲究时机,上映首日、首周都是注水的“最佳时机”。

  “前期的造势能够迅速拉动电影上映初期的票房,造成火爆假象,吸引民众跟风观影;在电影票房已然达到一个节点,或和某些电影票房竞争激烈时,片方有时也会通过注水来进一步提高后期走势。”张燕强说。

  资本介入之后

  在汪海林看来,造势、竞争只是票房注水的表面“效益”,“如今出现的一些极严重的票房造假事件,电影背后的资本介入是重要的推手”。

  资本介入电影,是电影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能带动产业快速发展,但汪海林强调,这种介入应该是规范的,如果只是将电影作为一个工具,利用各类手段大玩资本游戏,这对中国的电影发展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叶问3》就是一个金融+电影的资本运作典型代表。据财新网报道,该影片投资方与发行方旗下拥有众多关联的金融和影视公司,通过关联公司间的票房收益权收购,带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大涨,有“左手投右手”的嫌疑。

  借由影片进行P2P众筹也是资本运作的方式之一。

  作为影片投资方的关联公司之一,冯亮所在的金融机构就曾在2015年推出过多款以电影未来票房收益为担保,做成标准化的P2P理财产品,进行了大量融资。

  “《叶问3》引进P2P模式就是典型的运用资本市场做电影的方式。”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磊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于这类资本运作模式的监管规范还比较混乱,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进行明确规范,比如这类金融产品不能用做资金池、不能自担自融、担保公司的担保额不能超过净资产固定的百分比等。

  田磊坦言,在资本大量进入电影市场后,票房和二级市场紧密联动,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票房造假之风。通过营造虚假票房,来和二级市场联动,推高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来获得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也涉嫌违法。

  据财新网报道,快鹿集团董事长施建祥控股的港股上市企业十方控股、快鹿集团旗下的A股上市公司神开股份均参与了《叶问3》的票房收益项目。

  有快鹿集团内部员工对媒体透露,快鹿集团刷高票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票房净收入“装入”上市公司,票房越高,越能带动上市公司股价的攀升,“这其实就是用票房换股价”。

  鉴于这种资本运作模式的发展,汪海林认为,负责监管股票二级市场的证监会与监管P2P的银监会等相关机构,应联合电影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规范,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要调查票房注水背后的资本运作是否有违规嫌疑。

  如何才能终结

  尽管对《叶问3》虚假票房的查处极为迅速,但在多数人看来,刷票后仅给予“剔除违规票房,勒令停工整改”这样的惩处,是无法达到警示效果的。

  “我们配套的政策法规没有跟上,所以,当发现问题的时候,也无法拿政策法规去一一对照着进行处罚。”专资办副主任李东的一句“有监但是管不了”道出了其中的无奈。

  对此,田磊解释称,当前我国对于电影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票房造假是违法行为。专资办制定的《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中也仅是对瞒报虚报票房、手工涂改票据等“偷票房”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制片方自购票房等刷票注水行为则没有具体规范。

  “刷票房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但对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不公平,虚假造势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电影产业的整体发展。”田磊认为,尽管在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均有间接针对这些扰乱市场行为的规定,但还是应该通过法律明确相关概念,予以打击惩处。

  201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这部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专项立法有望在2016年出台。

  “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规范我国电影市场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不过,田磊提出,草案中虽然针对院线“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规定可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但对票房造假行为没有涉及,“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应该增加相关规定,使日后对这类违规行为的处罚于法有据”。

  结合实际特点,田磊认为,可以对票房造假进行如下表述:制片方、发行方等直接利益主体为使影片票房数据增高,故意采用电影正常营销范围外的造假手段,使票房数据增高,扰乱电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造假手段包括片方自己购买票房、安排“幽灵场”等各类情形。

  虽然影院作为放映终端,其主要利益并不在于某一部影片的票房高低,但制片方的票房造假必然需要与影院合作,因此,田磊认为,对影院的违规行为也要纳入处罚当中。

  不过,田磊强调,并不是所有自己购买票房的行为都要被一概视为票房造假。

  比如,当前在电影圈中比较常见的“票补”行为,很多网络票务平台推出的几元、十几元的低价票背后的差价实际都是由片方在买单,这也属于自己购买票房的行为,但业内普遍将其视为正当的营销手段。

  “票补应该是有度的,如果一部影片的票房中票补比例占的过大,那么就可能涉嫌注水造假。”田磊认为,对“票补”行为应进行数量、形式等限制,来对票房造假与正常营销手段进行区分。

  汪海林补充指出,用法律打击票房造假,根源在于要提高票房造假的成本,他建议除了应将进行造假的片方、院线等列入黑名单外,也应制定巨额罚款等严厉的惩罚措施,加大违法成本。

  在期待法律出台相应规范时,相关部门也在针对票房造假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李东向媒体透露,电影专资办下一步将筹划搭建一个票务中间监管平台,接入所有网络代售商,获取每个影院、每个影厅,乃至每个座位的实时销售情况,甚至在监管之外囊括中间结算系统,促进电影行业的资金高效结转。

  国家电影专资办主任姜涛也表示,针对片方、影院利用“幽灵场”来刷票房的现象,计划今后将在各大影厅安装摄像头,如果观影人数误差在1%之内,是允许的;在2%之间,就要以涉嫌票房造假进行处理。

  来源: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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