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扩“中奖面”,更要增透明度

  ■ 社论

  优化彩票资金分配比例固然重要,但要削减“问题存量”,在彩票资金管理透明度和法律规范方面还可更进一步。

  继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了我国彩票资金状况首次大规模审计公告后,国家层面对彩票行业又有了新动作。据新京报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传统型、即开型彩票发行费比例暂维持15%不变,乐透型、数字型、视频型、基诺型彩票发行费比例不超过13%;同时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通知甫出,舆论就提炼出了个中亮点:降低了发行费;要求适当控制单注彩票最高中奖奖金额度,扩大彩票“中奖面”。这是个历史性进步,其意图或在于两点:既抑制彩票发行费高企的问题,也调动民众参与彩票活动的兴致,并避免暴富诱惑下的“赌徒化参与心态”。

  实质上,在电子化彩票压减了发行边际成本,近10年来我国主要彩票品种发行费却上升了逾7倍,及中奖面偏低影响彩民购彩体验的背景下,这些举措的针对性也很明显。而多管齐下,也能为推进新一轮彩票市场繁荣注入动力。

  问题是,一纸通知,就能将彩票资金分配使用拉回“规范”轨道吗?且不说彩票发行采购中的寻租乱象频发,就拿彩票公益金用途而言,其藏污纳垢的景象就已是屡遭曝光。无论是今年上半年曝出的“中福在线”成个人“财富帝国”的丑闻,还是首次专项审计结果显示的,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采购等违法违规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总额的25.73%,都凸显了乱象之严重:很多本该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金,或是趴在账上睡大觉,或是被挪作他用,甚至是沦为“小金库”,彩票业的公益底色还有多少,已不堪拷问。

  而这次通知,固然明确提出让更多资金进入彩票公益金,也在技术层面对彩票资金比例进行了优化,但对彩票收益如何合理分配、规避滥用挪用,却并未过多涉及。毫无疑问,要更大程度地削减“问题存量”,显然还可迈出更大的步子,特别是在彩票资金管理透明度和法律规范上。

  彩票资金使用乱象频现,根源就在于彩票管理部门权力过大,资金使用几乎“谢绝监督”;且其管理仅止于部门管理规章,缺乏法律强制性。基于此,有必要对其管理体制进行刮骨疗毒式改进:既要尽早明确实现彩票资金管理信息全程公开,将彩票发行费具体执行情况和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财务报表,且加大跨省、跨地区异地横向交流检查监督力度,也纳入第三方监督,更要尽快改变彩票管理机构兼事业单位、经营机构于一身的状况,加快管办分离改革,学习我国台湾地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彩票发行市场化运作。

  而这些,无论是资金流向要保证专项足额使用,避免部门结余挪用,还是彩票管理机制改革,以及挪用等该如何追责法纪责任,都需要纳入法律框架,专门针对彩票事业立法。

  本质上,让彩票资金规范管理、使用透明且纳入法治化框架下,才能避免腐败之手的“染指”,增强公众对彩票事业的信任度,这也是比扩大“中奖面”更能激发民众参与积极性的方式。也唯有如此,对彩票资金分配比例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彩票行业才能步入稳健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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