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自揭卖地黑幕:尽管抬价 拍多了政府返给你

2015年05月14日 13:52  一财网  收藏本文     

  在土地招拍挂的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现象。但拍卖之前,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底价补偿合同,落在白纸黑字上,这还很少见。

  日前,山东日照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HX公司)相关人员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合同,该房地产公司是合同的乙方,甲方是日照市下辖某镇镇政府,其中的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该房地产公司参与该镇一块2172平方米土地的出让,约定底价是26万元/亩,如果拍卖的价格高于这个价格,多出的价款镇政府将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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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镇政府)负责并保证乙方(HX公司)通过挂牌取得该宗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土地价格为每亩26万元,土地性质为商住。“如该地块土地拍卖价格高出26万元/亩,高出部分由甲方一个月内返还。”

  这份合同签订于2010年12月2日,拍卖于该年12月25日进行。华信房地产没有想到,拍卖过程中杀出了“程咬金”,原来以为只有华信一家参与的竞拍,变成了两家竞买。

  最后,该宗土地的成交价是每亩71.2万元,HX公司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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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X公司相关人士说,该镇同地块的土地价格大概在30万元/亩左右,而之所以在竞拍过程中一直抬价,是手中有与镇政府签订的合同。多出的钱,镇政府是要返还的。

  HX公司上述人士说,对上述合同,他们也是知道无效。因为,在招拍挂之前,私下签订的这个“底价”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违反法律的约定,自开始就是无效的。

  但与华信房地产签订合同的是镇政府,HX公司认为,政府是有公信力的,不会骗人,也就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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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的情况是,交易完成后上述拍卖款大部分返还到了镇政府,镇政府先后分两次返还了共计29.8万元的拍卖差价款,其余不再返还。尤其是镇主要领导换届之后,不再认账了。

  华信房地产还在追讨剩余的128万元“差价款”,但他们不好起诉。他们很清楚,法院不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因为拍卖款是政府的合法所得。

文章关键词: 房地产拍卖政府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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