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日前出台地方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到2017年,山东省将淘汰及转产落后企业20余家,缩减落后炼油产能约1200万吨,全省地方炼化企业平均规模由目前的230万吨/年提高到450万吨/年;到2020年,全省地方炼化企业平均规模提高到500万吨/年。
据了解,到2013年底,山东省共有地方炼化企业49家,一次加工能力合计11265万吨,平均规模230万吨,全年完成加工量4100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60亿元、利税210亿元、利润50亿元。与2000年相比,山东省地方炼化一次加工能力增长25.5倍,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增长75.7倍、35.8倍、18.2倍,一次加工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占全国地方炼化的70%以上,规模、效益在全国居首位。
与此同时,由于原油供应体制的原因,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国内原油资源计划仅有122.2万吨/年,而且没有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原料供应瓶颈多年未能解决。同时,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还面临着单厂规模小,研发力量分散,一体化水平低,产能利用率低,加工成本高,能耗、环保压力较大等现实问题。并且,受成品油批发、零售政策以及加油站布局限制,地方炼化企业销售网络不完善,地方炼化企业发展面临诸多难关。
鉴于目前的情况,山东省着力推动地方炼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炼化一体化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全省地方炼化行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亿吨/年之内,加工量达到6000万吨,汽柴油产量3500万吨。到2020年,全省地方炼化行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稳定在1亿吨/年左右,加工量达到7500万吨,汽柴油产量4000万吨,乙烯和芳烃产量均达到100万吨,化工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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