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水泥企业价格垄断被罚1.14亿元

2014年09月10日 02:57  人民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北京9月9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近日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依法罚款共1.1439亿元。其中,对亚泰公司处以罚款6004万元,对北方公司处以罚款4097万元,对冀东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

  2013年3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一些地方水泥行业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了反垄断调查。经调查,2011年4月14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冀东公司的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商定区域水泥价格及执行政策,形成了《吉林省重点水泥企业区域价格制定会议决议》。会议还形成了长春、松原、磐石区域水泥价格决议,三家公司约定自2011年4月16日起执行最新价格,并制定了《长春、松原、磐石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

  另查明,2011年5月11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的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商定通化、白山区域水泥价格,并形成了《2011年吉林省水泥行业通化、白山区域第二次价格制定会会议纪要》,制定了北方公司和亚泰公司在通化区域和白山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并明确自2011年5月12日起执行。

  国家发改委认为,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责成有关省(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已经查实的水泥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文章关键词: 垄断水泥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山西省政府官员:山西官场被查蒙了
  • 体育郜林破门国足1-1约旦 欧预赛-意大利2-0
  • 娱乐刘翔娇妻变化大 王思聪:整容改变命运
  • 财经李克强打气经济:靠强改革不靠强刺激
  • 科技苹果发布智能手表及两款大屏iPhone
  • 博客习近平“很不赞成”课本删古诗透露啥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大三男孩向男生推销卫生巾 用作军训神器
  • 官建益:读懂总理讲话 股市不可能跌
  • 尹中立:新的股市投资盛宴将开启
  • 杨德龙:大妈跑步进场时大盘阶段见顶
  • 余丰慧:李嘉诚为何给楼市又泼冷水
  • 叶檀:大规模贸易摩擦时代已经到来
  • 徽湖:中产家庭还能不能投资房地产
  • 冉学东:鄂尔多斯式“钱荒”
  • 张庭宾:国泰君安5000点论的逻辑错了
  • 叶檀:楼继伟先生的手术刀
  • 天天说钱:“新规则”将使地产业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