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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8月26日上午在国新办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称工商总局作为承担反垄断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垄断法承担着主要是查办利用垄断支配地位这些方面的案件,今年以来一共受理了9件反垄断案件,包括微软[微博]在内,涉及的领域也很广泛,包括软件、烟草、电信、保险、旅游、公共事业等等。涉及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内资的公司制企业,行业协会,包括企业也很广泛。
以下为文字实录: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今年3月份,张局长已经出席过国新办发布会,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和今天要介绍的《企业信息公示暂时条例》都是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先生,现在请张茅局长做介绍。
张茅: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再次和各位媒体的朋友们见面,向各位介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施“宽进严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这项改革一直在依法有序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从3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实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工作也在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的实施,在放松准入管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落实“宽进”各项制度措施的同时,工商总局积极稳步推进“严管”工作。我们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历时半年多,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制定完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于8月23日颁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制定,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必要法律依据。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我想重点从5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的有关情况。
一、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和手段
《条例》围绕企业信息公示进行制度设计,其核心思想是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构建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全社会共治格局。《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的义务主体和具体内容,使企业信息更加透明公开,在更广范围内受到监督,工商部门、其他行政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承担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其中,工商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公示的信息,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是其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对这些信息予以公示,能够充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对于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二、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企业信息公示、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关键依托,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采集、管理和共享,实施高效能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同步上线运行。企业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已先期实现公示,总体运行效果良好。这个系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运行和完善,将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报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
三、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建立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报公示制度
这也是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实行年报公示制度后,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示风险。二是设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将超过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约束措施。三是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结合《条例》的颁布实施,日前工商总局还制定出台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条例》的配套监管措施同步实施。
五、推动构建部门间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规定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落实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同时规定,政府各部门都应当公示相关企业信息,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信息。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企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处罚的信息。总之,无论是“宽进”还是“严管”,工商登记管理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建立和完善充分公正公平有序地市场竞争秩序。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郭卫民:下面开始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张局长,刚才您也说了《条例》的颁布是我们整个工商登记改革的重要内容,受到各界的关注,今天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整项改革制度最新的进展,以及取得哪些成效?
张茅: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重要,从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的情况,实际上是我们这次推进实施《条例》的一个重要的背景情况。实施《条例》也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到现在有半年的时间。改革是依法有序的推进,从3月1日在全国全面的实行。这项改革在放松准入的管制,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几个方面把最新成果给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有力地激发了市场的创业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今年3月到7月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553.19万户,同比增长18.57%,资本总额9.05万亿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新登记企业160.61万户,市场主体里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企业同比增长64.48%,注册资本8.22万亿,同比增长69.09%。3-7月,各月新增企业数量均超过30万户,企业增长数量保持在稳定、高位。
我昨天统计了一下,去年我国一天诞生企业6900家,今年3-7月,全国一天诞生企业1.05万户,今年比去年每天增长53%。去年注册资本一天是262亿,今年是537亿,增长104%,今年的注册资本是逐步到位的,不是一下到位的。
这个改革,实际上除了大量的企业注册以外还有一点可以关注到,降低了企业的设立资金门槛,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不需要大量的资金等待注册,现在可以逐步到位,其他资金就可以去周转,而且根据生产实际经营自行决定企业注册的时间、金额。原来的注册资金里借用资金和虚假入资很多,现在的改革提高了资金的周转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第二,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3-7月份,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占三次产业的数量,第一产业6.7万户,第二产业28.54万户,第三产业125.37万户。第三产业增长比例最高,增长78.85%,符合我们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新兴产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企业的新登记数量同比增长133.47%,增长1倍。文化、体育、娱乐产业增长105%,也是翻一番。服务业,租赁商务服务也增长98.2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99.2%,这四个行业的同比增速远远高于企业平均数量64.48%的增速,符合我们调整结构的产业结构方向。
第三,对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改革对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所有制形式不再是衡量创业就业的重要标准,形成了以市场为主要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今年新登记企业160万户里,私营企业占绝大多数,为151万户,占94.56%,比上年同期增长67.37%,今年上半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新增1300万。这1300万人中个体工商户占一半,私营企业占一半。民营个体私营经济增长1300万就业人口,7月份是1400万。在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加、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就业保持了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我觉得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促进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四,工商注册的便利化步伐大大加快,主要是缩短了办事时间,节约了企业的办事成本,有的甚至当天能办营业执照。
第五,改革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增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认识和创业就业观念的转变。过去包括大学城,包括没有就业的人员都知道到国有单位,到公务员体制内,现在大家充分认识到个体私营经济对我们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对创业就业的重要性。同时改革期间,我们有一个突出的感觉,社会投资的理性程度在增加,没有出现极端的现象。上次我记得讲,记者问我一块钱能不能办公司,我说理论上可以,实际上没法经营。还有特大金额的,比如10亿、100亿,像这两头都非常少,大多数人是理性的,有些人到工商部门咨询,我要办10亿的公司,我们讲你要负10亿的法律责任,他们就比较慎重。最近,我们抽查了30家新增企业,其中有60%的企业都按期入资,都是从实际出发的。登记制度改革中,还有的人很担心会不会出现两级分化,出现无限大的皮包公司,现在经过实践,这种现象并没有出现,这也促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谢谢!
中国企业报记者:
企业信息公示对千千万万企业来讲,在经营管理方面会产生哪些颠覆性的影响?有人认为这个企业公示是以后企业经营改革的第一步,我想问一下会产生哪些具体的影响?简政放权之后很多企业表示确实便利了很多,但是仍然有不到位,企业感觉不解渴的地方,企业信息公示之后,是否会让企业感到更解渴?谢谢!
张茅:
你提得这个问题非常好,企业公示制度确实颠覆了我们多年来市场监管的方法,我们的工商人员习惯的工作已经没有了,也有的讲重构了我们的监管体系。这种公示带来了所谓的颠覆性作用,或者是革命性作用,或者是改革性作用。第一个是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权利还给市场和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起的主体作用。企业的公示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或者是宣誓,不是政府对企业包揽干涉,是你企业要对社会付出责任,尤其是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有些人可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对企业家们来说企业的责任加重了。第二个是强化信用的约束。将来整个监管方式以社会的信用作为基础,企业要依法守信经营。第三个就是体现了部门的联动,信息共享。对于企业公示的信息,各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消费者、行业协会、竞争者,与企业相关的上下游的供货或者是银行贷款都能了解,就形成了社会共治的局面。第四个就是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企业发展的好坏,你的生死与否交由市场来评判,而不是政府来干预。
当然,我们日常的巡查改为抽查,这也是对于我们工商系统颠覆性的。我去调研,和某些工商所长座谈,我说改这个怎么样,他说为什么要改,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我觉得挺好。巡查我也参加过,他们日常的工作,一天跟班工作,采取巡查,我们过去有六证六查,这种检查的方式已经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形势。我们改成抽查,这对我们监管方式也是一种颠覆性的变革,我们要学习新的方式。现在抽查,我不去你的企业,二是通过信息化、通过大数据,就能了解到你们公司的信息是否真实,就可以对你作出评判,“颠覆性”这个词用得很好。
如果让我来讲,这就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对于我们多年来监管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一个重大改革。不仅企业要适应这个改革,从观念上,从工作上,从人员的培训上,我们政府部门也要适应这个改革。简政放权以后,企业仍然觉得有不便利之处,但是我觉得这次废除年检制度,实行年报制度,对便利化又推进了一步。过去年检的时候,企业得报我们得批,多了一个政府干预的环节,甚至还出现了其他的现象。现在,我只是事中事后随机的检查,这样对企业而言就大大便利了。当然现在还有一些问题,甚至企业反映还有不少的问题,形象地说,你们把大门开了,我们进去以后还有很多小门,有的我们找不到,或者也打不开这。这些问题,国务院也非常重视,克强同志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我们有关部门来研究,在会上专门讲过,进了大门以后不能让这些企业出去,我们要把小门标出来,把小门也打开。
从9月1日开始,将31项前置审批变为后置,这也是打开小门的一部分,今年还要继续研究改革,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小门,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逐步解决,主要是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包括现在从业人员资质认证,这次也取消了一大批,这样都是打开小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多年,现在我们在积极推进改革,恐怕也是有一个逐步的过程,特别是现在强调改革要依法有据,立法先行。比如说这次国务院通过的36项前置改后置,31项是国务院条例里面决定的,其中还有5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我们要等到全国常委会立法以后,修改法律以后我们才能推进。谢谢您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
中国日报社记者:
有一个问题请教张局长,《条例》并没有设定处罚条款,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的手段是否能够达到工商登记改革所提出的严管的目的?《条例》作为法规的强制性和执行力体现哪里?谢谢。
张茅:
这个问题也是在研究《条例》当中碰到的问题。《条例》没有规定处罚手段,是不是还有强制性?实际上这涉及到我们一个重要的改革,我们通过年报和信息公示这种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这种监管是不是有力度,是不是能够起到作用,体现在对企业的约束上,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比简单的处罚可能更重要。因为它不仅是政府,更是一种企业的自律、行业的自律,政府的监督、社会的共治和企业的品牌,企业的信誉。在很多企业看来,比你处罚他100万、200万都对他的伤害更大。有些企业说你罚我钱吧,别给我公示,这种情况是很多的,作为企业家确实会有这种体会。
《条例》当中规定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企业接受处罚的情况,全部向社会公示了,这个对于企业很有约束力和惩治力,如果企业一次违规处处受罚,一次失信寸步难行,造成这样的结果,甚至付出的成本承担不起了。资金、政府的导标采购、土地的供应等等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影响。还涉及到上下游的企业,如果了解这个企业进入异常名录,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不是还有人跟你做生意。在发达国家市场经营,你一旦失信银行业不贷款了,这个企业法人不许进入这个行业。我们也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能再担任新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这个惩治的力度比简单的处罚,多少罚款的约束性要更重,当然要有违法的事情,法律法规还是要对你进行惩处的。信用监管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经过《条例》实施以后这个作用会逐步显现出来,通过我们的培训逐步显现出来。这对于我们不仅是企业信用,对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我认为都是有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和带头作用。谢谢。
郭卫民:
将来所有注册的企业他的经营情况在互联网上都有显示。
张茅:
对,受到处罚的情况有显示,违规的情况也有显示,进入异常企业名单,三年还没有纠正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那就是黑名单。这种对企业强制的惩戒力是一个企业生死存亡,进入黑名单那就真的是生死存亡之际,如果不及时纠正,肯定出局了。
我要跟这个企业做生意,我要订你的货,我要买你的产品,包括银行借你的钱,先看看你这个企业信用记录,如果失信就全盘皆输,我认为这样一种局面可能会出现。
路透社记者:
请张局长解释一下关于微软公司反垄断的调查又如何进展?您估计年底之前会有什么结尾?谢谢!
张茅:
工商总局作为承担反垄断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垄断法承担着主要是查办利用垄断支配地位这些方面的案件,今年以来一共受理了9件反垄断案件,包括微软在内,涉及的领域也很广泛,包括软件、烟草、电信、保险、旅游、公共事业等等。涉及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内资的公司制企业,行业协会,包括企业也很广泛。
微软涉嫌Windows和office软件相关信息公开不完全,发售播放器和浏览器的问题,于今年的6月根据《反垄断法》,工商总局对微软进行了立案调查,有关调查的信息我们已经公布了三次,随着工作的进度。现在跟微软经过多次接触,他们的高层表示尊重中国的法律,配合中国的反垄断机关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深入的进行,我们会及时的把阶段性的成果向社会公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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