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之锤不能“高举轻放”
据报道,湖北近日对4家宝马[微博]经销商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最低一家竟然只罚款15万元,被博友戏称为:不值一辆宝马车钱。很多博友表示,近期反垄断成为舆论热点,但反垄断之锤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否则很难取得实质效果。还有博友认为,反垄断处罚要更加透明,同时要制度化常态化,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
处罚不痛不痒
据报道,宝马在湖北的部分经销商日前遭遇反垄断处罚。4家宝马4S店因协商统一收取PD 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分别被给予行政处罚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和15万元,一共约162万元。
这是今年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以来,对汽车经销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许多博友认为,一方面,此次反垄断由调查阶段进入到了处罚阶段,值得期待。另一方面,从罚金额度来看,处罚太轻,不痛不痒,不足以引起震慑。
博友“深度的潜水”表示,对于宝马经销商而言,15万元是九牛一毛。这次处罚感觉又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雷声大,雨点小。
博友“余丰慧”指出,现在公众总体感觉处罚力度太轻,不痛不痒,最低一家竟然罚款15万元,能否起到处罚的效果是个大问号。
处罚依据何在
对于汽车反垄断以来的首张罚单,为什么公众普遍感觉罚得太少?那么,到底罚多少才合适?又有谁来定?
据介绍,湖北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定性武汉四家宝马4S店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而《反垄断法》对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行为的行政处罚内容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此,博友“余丰慧”认为,上一年度这四家宝马4S店销售额究竟是多少呢?应该公之于众。如此,才能更好满足消费者和普通民众的知情权。
博友“楚天潇湘”表示,这是对4S店处罚,不是对汽车厂家处罚,处罚要依据查实的违法金额而定。
加大执法力度
有评论指出,相比欧美国家,中国的反垄断强度有必要来得更猛烈些。反垄断越猛烈,越透明,越常态化,中国的市场机制就会更健全、更完善,中国的经济就会更具活力。
有博友表示,从山东两家企业因垄断一种抗高血压药物原料药而遭反垄断处罚开始,我国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进口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奶粉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等一批案件被相继查处。这些案件涉及多个产业,对维护市场公平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博友“余丰慧”认为,企业垄断行为在欧美都是罚款最重的。美国对微软[微博]涉嫌垄断行为先后罚款数十亿美元,欧盟对微软罚款开出的罚金总额超过20亿欧元,这很值得借鉴。
博友“茗士福人”表示,反垄断是世界各国良性市场化中一直推行的惯例,希望我国政府力度要大,而且还需常态化。
博友“浪子拣拣”也认为,反垄断调查有必要常态化和全面化。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公平市场秩序是关键。
(记者 王玉 整理)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