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反垄断力度加大 重点关注航空电信等6大行业

2013年11月27日 09: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7日电(财经频道 种卿)近日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是透露,我国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发改委未来将重点关注航空、日化、汽车、电信、医药、家电等六大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针对航空业可能存在的价格垄断问题,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认为,航空业准入门槛很高,使得现有航企凭借在航线资源上的优势互相达成价格同盟,扩大利润空间,这应该成为打击航空业价格垄断的重点对象。

  反价格垄断力度将加大 重点关注6大行业

  据了解,负责反垄断的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三部委正在酝酿《反垄断法》相关细则,其中商务部正在加紧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而银行乱收费则成为发改委下一步打击对象。

  与此同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也在日前透露,未来我国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将重点关注航空、日化、汽车、电信、医药、家电等六大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其中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电信业反垄断尤为引人关注。

  综观今年我国反价格垄断的举措不难看出,发改委对违反价格垄断企业的频频出手,确实使相应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得到了控制。年初,发改委对国际知名的6家液晶面板企业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开出了总额达3.53亿元的罚单,这是我国首次制裁境外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

  今年8月,发改委对国内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此后,上海黄金饰品协会及老凤祥等5家金店也因价格垄断行为被发改委罚款1050万元。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发改委明确提出这6大行业为未来的反垄断工作重点可能有两方面考虑:首先,这些行业内部肯定存在价格垄断的突出问题,并且,消费者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其次,发改委可能已经掌握了部分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具体线索,目前处于正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如明确了制裁条款就会做出处罚。

  航空业反垄断重在打击价格联盟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航空业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屡遭消费者的诟病,某些重要航线的机票价格总是“高高在上”,即使在所谓的淡季,也很难让消费者享受到实惠的机票价格。不仅如此,我国仅有一家民营廉价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基于在航线等方面的局限,也只能夹缝求生。

  对此,马宇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掌握重要的航线资源是航空公司立足的根本,如果不放开航线管制、降低市场准入,航空公司间的竞争就很难真正的形成,而目前航空市场的格局很容易让航企间达成某种默契,形成价格同盟。

  其实,垄断表现形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然垄断,这是一种天然的垄断,诸如铁路路网、电网、油气管网等。第二种是行政垄断,即因为制度规则上的市场准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比如航空。第三种垄断是市场垄断,某个企业凭借强大的市场控制力来排斥其他企业进入,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而目前民企遇到的玻璃门、弹簧门主要是集中在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业。

  “航空业属于行政垄断的范畴,一些航企可能在某条航线的机票价格上达成了价格联盟,利润空间很大,而又不会有任何实际证据保留。这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成本与利润的事实数据,来证明是否存在价格垄断行为。”马宇解释称。

   电信业网运分开后仍需打破准入壁垒

  随着改革的深入,垄断性行业的破冰变得愈加迫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关于垄断行业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明确要将自然垄断性环节和可引入竞争的环节分开,同时强调自然垄断环节要靠有效的政府监管克服垄断弊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就曾对《经济参考报》表示,比如电网、铁路路网、油气运输管网具有自然垄断特性,但发电和售电环节、油气上游开采和下游炼化销售以及铁路客户运输等环节都可以引入竞争。

  不得不说,这样的“网运分离”的做法,不仅保证了资源的有效管理,也同时放开了营运市场,增强企业竞争的同时普惠大众。但很显然,这样的调整不是单靠反垄断制裁就能达到的,需要垄断行业改革甚至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作用。

  针对这一行业难题,马宇认为,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管理体制下,是可以通过价格核定和反垄断两种方式来控制垄断行业的商品价格;但还有一种更为理想的状态,就是降低该行业的准入门槛,让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从而通过市场调节手段把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中新网财经频道)

  2013年反价格垄断大事记

  2013年1月 发改委对6家液晶面板企业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开出总额达3.53亿元的罚单;

  2013年2月 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总计被罚4.49亿元;

  2013年8月 国内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

  2013年8月 上海黄金饰品协会及老凤祥等5家金店垄断价格被罚1050万元;

  2013年11月 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二审开庭,业内称为互联网第一反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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