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龙金光)市场上有消息传出,称部分省市酝酿上调天然气价格。其中,浙江预计在春节后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计划用气量内价格上调0.2-0.3元/立方米,计划用气量外价格上调0.5-0.7元/立方米。江苏某些地区正考虑提高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上调幅度为0.7元/立方米。北京也可能考虑在今年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
20日,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在市物价局举行,会上,涵盖了消费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利益相关方的24名听证人,对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要点进行了热烈讨论。据了解,此次民用天然气拟调至2.53元/立方米,上调幅度15%,同时推行阶梯式气价。
无独有偶。浙江预计在春节后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计划用气量内价格上调0.2-0.3元/立方米,计划用气量外价格上调0.5-0.7元/立方米。江苏某些地区正考虑提高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上调幅度为0.7元/立方米。北京也可能考虑在今年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
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天然气的消费量,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12年全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504.7亿立方米,增长为14.8%,符合我们的年增速14.5%的需求预测。其中LNG进口总量为201.4亿立方米,管道气进口215.9亿立方米,自产气1116亿立方米。如果2013年要维持14.5%的表观消费量的增长,需要225亿立方米的供给增长。快速增长的天然气消费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价格改革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
从前年12月26日起,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试点。价改思路就是用“市场净回值法”逐步取代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以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所谓“市场净回值法”通常是指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商品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商品物流成本(如天然气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销售各环节的价格。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到目前为止,两广的试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上游竞争机制日趋完善,下游的消费者也从中获利。2008年广东天然气需求量为40亿立方米,2010年猛增至90亿立方米,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0亿立方米,约占广东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