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8日讯 发改委今日在《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问题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个别解决。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答记者问时,发改委表示,电煤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这部分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亮点。二是加强煤炭市场建设。三是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个别解决。四是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五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