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本的原则性问题亟须厘清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房产税征收相关争议再度升温。
11月2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存量房也纳入征税范围。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我去年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如果真的按照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就要缴纳房产税,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也要交房产税呢?虽然我现在人均面积超过了40平方米,但这并不代表我是富人,每个月4000多的房贷压力也确实不小。”在北京工作的单身青年李飞先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和李飞一样,对房产税人均40平方米的“起征线”有所顾虑的人并不少见。在一项有2200多人参与的网上调查中,有接近6成的参与者反对人均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房产税。在参与调查的人里,1/3以上的人都认为,征收房产税是解决房价问题的关键。
“房产税征收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若按照以上标准来征收,40%的家庭或将纳入征税范围,标准有些苛刻,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来说,将会增加其税费负担。”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不过,在殷旭飞看来,房产税的征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报告中提出对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征税,是在上海试点60平方米的基础上、综合各方情况得出的结果,并不意味着明年全国均按该标准来征收。
2011年1月,重庆、上海于先后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税率为0.5%到1.2%;上海税率为0.6%,人均起征面积为60平方米。对此,曾有专家提出质疑,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其抑制房价的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重庆、上海作为房产税征收试点,在实际操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房产税税率的确定、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房屋产权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政府执行力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探索和收获。虽然房产税收入在当地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率较小,但是房产税更在于长期对楼市的调节作用,而不是短期对房价有实质性的影响。”殷旭飞说。
不可否认,房产税从诞生至今质疑声就不绝于耳,而该税种的推进也显得步履蹒跚。“房产税虽然被寄予厚望,但它的征收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是前有土地出让金,房产税涉嫌重复征税;二是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房税法律基础并不完备;三是缺乏公开透明的房屋产权信息体系,房产税障碍重重。”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唐黎明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尽管如此,房产税全国推广似乎已经箭在弦上。从近期领导层的表态来看,房产税征收越来越近,短期内增加试点也已成定局。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发表了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经验,逐步研究在全国推开,同时要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殷旭飞建议,开征房产税,各级政府部门应持审慎的态度,稳步推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后续推广过程中应对机制建设。各地区民生情况、经济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均有所差异,房产税的实施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差异化征收。要切实考虑到民众收入增长情况,征收额度应在家庭收入承受能力之内。
此外,也有专家指出,目前有关房产税征收的一些基本原则性问题亟须厘清,如果不尽快厘清,房产税的推进将面临相当尴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