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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民事索赔案第3次开庭 庭审将进行一天

2012年11月22日 15:08  中国新闻网 微博
图为:黄光裕。(资料图)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22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庭审将进行一天。这是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的民事诉讼开始启动以来第三次开庭。   图为:黄光裕。(资料图)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22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庭审将进行一天。这是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的民事诉讼开始启动以来第三次开庭。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今天(22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今天分别审理原告吴某和李岩提起的诉讼,庭审将进行一天,上午一个庭,下午一个庭,两人索赔金额合计超过700万元。这是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的民事诉讼开始启动以来第三次开庭。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罚没人民币8亿元。2010年9月,来自河南的股民李岩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黄光裕的行为给他的投资股票造成了损失,索赔金额155元,这也就拉开了股民起诉黄光裕民事赔偿案的序幕。

  2011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李某的诉讼。2011年9月6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李岩一方就提出增加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并追加诉讼标的。而黄光裕代理律师则对此提出异议。之后,法官宣布休择期开庭。但是,李岩于2011年9月16日撤诉,三个月后,李岩再次提起诉讼,提出89万元的索赔额。同时,又有三位股民加入诉讼行列。

  2012年7月24日,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四位股民中有两位撤诉,只对来自河南的李岩和来自山西的吴某两人的索赔案进行了庭审,两人的索赔金额分别为89万和647万。两次庭审,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原告损失与被告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如何取证的问题上。

  黄光裕代理律师李默表示:“他(李岩)有没有损失,庭审中并没有证实,法院会进一步查实。假设他如果有,他现在没有举证来证明他的损失跟我们被告方有因果关系,事实上没有证明,在法律上就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国内正式开庭审理的首例因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它的审判将可能成为此类案件的一个标杆,因此备受股民的关注。(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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