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亟待补齐内控短板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的暴露,再次敲响了健全企业内控机制的警钟。
近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了《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中,披露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有49家,占比达73.13%,未报告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的有18家。
“国内国外企业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这是绝大多数企业都不能避免的问题,我国超7成多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相对严重。”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这主要是因为内部控制授权的度与规范程度并未把握好,同时内部控制的落实方面没有切实抓好。
但在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副总裁崔自力看来,7成的比例似乎并不意外。他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我一点都不担心现在披露出来的信息太可怕了,而是担心隐藏的信息可能更可怕。”
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其背后的依据是,在49家披露内控缺陷的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公司披露其存在1个重大缺陷;2家公司分别披露其存在7个重要缺陷和1个重要缺陷;其余公司均仅披露存在一般缺陷,且缺陷的个数差异较大,个别公司披露多达1000余个,少则只有1个。
“同样都是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差那么多,这或许意味着还有更多隐藏的东西没有被披露出来。”崔自力说。更令人担心的是,有些公司为了披露而披露内控报告,在资源投入上和内控工作的重视上还停留在“你要让我做,而不是我要做”,这就使得内控只流于形式,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就目前企业内控来看,存在两个奇怪的‘七三现象’,也就是说,在中国做内控的企业中有7成在看,3成的企业在干,而在干的这3成中,又有7成是在假干,真正实干的只有3成左右。”崔自力说。
当然,资本是逐利性的。企业花费了巨资去做内控究竟能得到哪些产出呢?在崔自力看来,企业内控得到的价值实际在于3个方面:企业家价值、员工价值和相关利益者价值。其中,投资决策能感受到的只有企业家价值,其他两项很难直接感受到。而且目前社会对于内控做得好的企业并没有实质性的回报。
一个形象的比喻是,企业犹如风筝,内部控制就像掌握风筝方向的线。线粗了风筝会掉下来,线太细风筝又会飞走。在边晓瑜看来,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手段,对企业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树立良好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实现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控机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关键在于制度的切实执行,同时切实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审计作用,同时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并畅通信息沟通交流渠道,通过多方的监督保证制度的贯彻实施,避免逾越权力的行为。”边晓瑜说。
崔自力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内部资源投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外部监管力量的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内外合力、内外监管,通过以外制内的方式促进企业内控机制的完善。此外,边晓瑜建议,加强内部审查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将内部审查工作下放至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通过下属单位自评和部级审计单位指导,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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