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于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介绍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民航的定位。因为最近发生了春秋航空将旅客拉入黑名单拒绝服务的情况,请问我国民航服务的定位到底是提供公共服务,需要航空公司强制缔约还是说它只是一种市场行为、公司行为,可以自主选择?如果是公共行为的话,民航局怎么样规范这些航空公司的行为的?第二个问题关于航空安保的问题,在航空安保尤其是反恐方面,民航和国安部、公安部是怎么分工配合的?谢谢。
李家祥:
谢谢你的提问。我也注意到春秋航空有一个黑名单的说法,我首先说说航空公司和民航局的关系问题。作为航空公司来说,它是经营的主体,我们的中国公司法就规定,作为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实质上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这个职能部门主要是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特别是安全监管,协调重大运输,还包括一些民航国际事务等等方面。对于你所说的“黑名单”的问题,我也注意到了,实质上国际上一些航空公司也类似黑名单的做法,这是航空公司跟旅客的关系问题。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我们还是要引导,航空公司作为一个服务的主体、经营的主体,功夫要下在自己的提高服务质量上,提高到旅客的满意度上,提高到自己能在市场中、在服务方面首屈一指。当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乘客依法、合规、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安保问题,你刚才问到和几个部门的协调问题,这个协调,是有协调关系的,这个协调关系主要是互相的支持。至于怎么支持的、怎么协调的。我可以告诉你,是互相之间积极地协调和支持的,形成一个综合的合力,要确保中国民航的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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