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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试点门站价格将以上海市场作计价基准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 16:32  中国网

  中国网12月27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称,广东、广西的门站价格确定是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称,确定试点地区的门站价格,主要分三个步骤:

  首先,选择计价基准点。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其次,计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这样做有利于保持天然气的价格优势,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

  第三,确定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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