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发改委:明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18:44  财新网
2008年2月19日,江苏南通供电公司员工在工作。 许丛军 / 东方IC 2008年2月19日,江苏南通供电公司员工在工作。 许丛军 / 东方IC

  销售电价涨3分钱,上网电价涨2分6,同时试行居民阶梯电价,8成居民用电价格不涨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12月1日起,分别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3分钱和每千瓦时2分6。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发改委还将对电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价格干预,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

  发改委称,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作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同时,发改委还将对电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在2012年合同价格在2011年年初签订的价格基础上上涨幅度不能超过5%。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黄花岗、天津港、京唐港、曹妃甸、大连等北方九港发热量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电煤平仓价格按5500大卡限价标准相应折算。另外,发改委表示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各省级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煤价的目的,一是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煤炭行业临时干预,不是要让煤炭企业亏本,要让他们较好的发展势头,保持较高盈利能力。二是使得电力行业全行业亏损大范围缓解,在正常经营下保本微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三是保证大多数居民家庭电费支持基本稳定,低收入家庭生活改善,高收入用电支出增加,减少居民用电的交叉补贴,提高高收入家庭节电意识。同时增加高耗能行业的用电成本,抑制盲目发展,通过可再生能源附加,脱销加价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促进减排任务的完成。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组合拳”,是基于国民经济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的慎重决策。“网上说电厂厂长到发改委来,不是因为这个。调整电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已经研究了半年之久,已经10个省市煤矿进行成本调查,结论是煤炭成本有较大下降,而价格有大幅上涨,利润逐年上升,因此需要调整。”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