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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合同汇总超预期 重点电煤供应存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 02: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

  李阳丹

  截至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后期限,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初步汇总超过15亿吨。尽管这一衔接总量超出业内人士预期,但很难就此认为衔接顺利而全年煤炭供应有保障。煤炭供应的关键在于电煤合同的兑现。而目前来看,已有不少迹象表明,煤炭企业在限价政策下,保质保量供应电煤的积极性并不高。

  数据显示,今年煤炭产运需衔接总量超过发改委计划的全国跨省煤炭衔接总量6.1亿吨。表面来看,煤炭企业的积极性似乎在衔接后期被调动起来,但与2010年相比,今年的衔接情况并不如想象中理想。

  2010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最终录入的总量超过17亿吨,而当年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框架方案约为9亿吨。今年的录入量在国家计划总量有所上浮的情况下出现了下降,煤炭企业的“不情愿”仍可见一斑。

  尽管今年煤炭合同的签订还算顺利,但从签订的煤炭合同构成来看,煤炭企业增加的合同量主要在冶金、化工用煤等方面。这些领域的煤炭价格上涨并没有受到限制,吨煤比重点电煤价格至少高出5元左右。而在发改委下达的2011年煤炭跨省区铁路运力配置框架的总盘子中,电煤运量合计为7.69亿吨,比2010年增加6300万吨;而冶金为9453万吨,化工为3484万吨,居民生活3363万吨。

  事实上,在7.69亿吨的电煤运量中,发改委规定不能涨价的重点电煤其实只有约3.8亿吨。按照有关部门的想法,这部分合同量应主要由2010年度单笔数量30万吨以上的合同汇总而来,而这些量比较大的合同应该每年延续下去,逐渐成为中长期合同。

  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引导供需企业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含30万吨)的重点电煤合同续延至2011年度,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年度铁路运力配置优先安排。”在主管部门看来,这些 30万吨以上的电煤合同是保证全国电力安全的底线。

  但在煤炭运销协会已经汇总的超过15亿吨的4000多份合同中,30万吨以上的重点电煤合同却没有达到3.8亿吨。

  即便如此,签订了的合同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兑现,对于价格被限的重点电煤尤其如此。2010年,为了进一步推进煤价市场化,发改委首次取消了煤炭衔接现场会,依靠煤炭运销协会建立的电子平台进行汇总,但最终全国全年的电煤合同兑现率不足40%。而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电煤价格未受限制,合同价普遍上涨了30元-50元/吨左右。兑现率较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合同煤价涨幅低于此前煤炭企业的预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国内市场电煤价格总体涨势较好。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为了提高经营效益,合理安排销售结构也在情理之中。但对于希望保证电力系统稳定的又囿于电价无法调整的主管部门而言,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不能接受的。此次在南宁召开的现场汇总会,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合同签订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合同的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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