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高价销售柴油被罚 投机倒逼定价机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 23:31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见习记者 邵好

  2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这6起案件牵涉方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地方分公司,以及4家地炼企业。

  据披露,金诚石化以每吨6890元至81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1元至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其他企业多收款额均在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成品油销售违规现象早非新鲜事,但发改委的公开惩罚却很少见。虽然“杀鸡儆猴”的意图明显,但要抑制类似投机行为,定价机制改革或为关键所在。

  罚单意在震慑市场

  “查处并公布这些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目的是严肃国家价格政策规定,提醒告诫所有生产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守法经营。”发改委有关人士如是指出。

  易贸资讯分析师廖凯舜就此坦言,其实目前全国很多地区柴油批发价都高于零售价,批零倒挂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当前政府正出台多项措施稳定物价,希望给市场以震慑,也打击那些还在违法高价售油的企业。 据导报记者从业内了解,违规企业所采取的手段“花样繁多”,包括采取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或不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以及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行为。而采取如此做法的底气,显然是“油源”。 对民营加油站而言,一大主要油源是山东地炼。“在柴油荒期间,客户要想买柴油就必须出高价,因为不愁没人要。”一位地方炼油企业的销售负责人私下里对导报记者说。

  而根据导报记者本月初的采访调查,来到山东地炼采购柴油的外地客商明显增多,不仅有华东地区的经销商,华北甚至内蒙古自治区的经销商也出现在采购队伍里。

  虽然发改委等部门开始重拳打击违法高价售油现象,并首开罚单,但由于此次查处时间太短,覆盖范围也有限,因此只能揭开违法违规现象的“冰山一角”。

  定价机制亟待改革

  “全国大范围柴油荒主要缘于供求关系不平衡。”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树生对导报记者分析,“目前柴油的真实需求比较大,一般而言,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是柴油的需求旺季,加之最近新增项目较多,导致供不应求。” 但此番诸多企业因“扰乱市场”被罚,却道出了成品油供求关系如何改善的深层次问题。 有专家指出,价格机制是影响成品油供求关系的重要因素。

  “价格高低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定价机制是否完善。”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定价机制的重要性。

  据介绍,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可是从当前运行状况来看,这一机制尚无法适应多变的国际原油市场。

  “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过长,容易导致投机行为。欲最大程度抑制投机,就要缩短成品油调价的周期、加大调整的频率。当油价变动越来越频繁后,预测调价将越来越不容易,囤油成本也会增加,这对于抑制投机是很有效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如是认为。 尽管短期内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垄断格局难以打破,完全市场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对于处在计划定价与市场定价中间阶段的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而言,市场化必将是成品油改革的必由之路。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