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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月中国稀土对日出口增长167%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 06: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稀土出口没有“捂盘惜售”

  配额限制符合世贸规则,希望有稀土资源的国家共同承担全球供应责任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崔鹏) 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今年1—9月,中国出口稀土总量3.22万吨,平均单价为每吨1.48万美元。其中,对日本出口1.6万吨,占总量49.8%,同比增长了167%;对美国出口6200吨,占总量19%,同比增长5.5%。

  据了解,根据《矿产资源法》和《对外贸易法》,中国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环节采取了必要的限制措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说:“实施限制主要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中国采取的出口配额限制措施,是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在开采、生产和出口领域三个环节并行实施。”

  据介绍,在开采环节,2010年下达的稀土开采规模比2009年减少了25%;在生产冶炼环节,2010年下达的计划量比2009年减少了23%;在出口环节,2010年稀土实物量配额是3.03万吨,比2009年减少39%。

  同时,对出口的稀土加增15%—25%的关税;对稀土的原矿和41种稀土产品列入了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对稀土出口的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目前有32家企业有出口稀土的资质,其中包括10家外商投资企业。今年11月10日,商务部已经按照有关职责公布了2011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有关的规定和今年基本一致。

  姚坚说,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滞后,早期稀土出口的生产、加工和管理是不规范的,稀土加工的技术水平低导致出现大量的环境问题。目前,中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的30%,但出口量占到全球贸易量的90%以上,中国稀土的生产加工规模占全球的比例很高,但是储量占全球的比例远远低于加工生产量。也就是说,有相当多的国家在储备稀土资源。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希望加强有关稀土的国际合作,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而不是采取封锁措施。”姚坚说,中国对稀土出口不会采取封锁措施,会在发展、共赢中实现和其他国家在稀土方面的互利合作。姚坚强调,中国在稀土出口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是和国际规范、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不仅在出口环节,而且在生产、制造环节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姚坚表示,建立国际经济秩序需要全球的合作。一方面,中方希望其他拥有稀土资源的国家也积极开发利用本国的稀土资源,共同承担全球稀土供应的责任;另一方面,中方也愿意在寻求开发稀土的替代资源、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方面与各国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稀土在开采、生产、加工中的绿色环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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