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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条例将明确缺陷汽车扣押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 14:3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透露,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呈送国务院法制办,这意味着我国的汽车召回将由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务院令。

  中汽协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此外,针对“条例”中提到的“必要时,查封、扣押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之说,中汽协认为应明确“查封、扣押”的期限,以及“必要时”的确切条件,以免实际操作中出现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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