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10月11日消息(记者陈坚)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自去年6月1号起,在全国9个试点省市试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福建省拉动家电消费的成效颇为显著。但同时,“骗补”、“身份证信息盗用”、“倒卖凭证”等违规违法问题也屡禁不止。专家建议,应当调整修订政策的有关规定,才能确保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
然而,这个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乱象纷呈,“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屡屡出现。今年6月21号,《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发,旨在抑制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国庆节前夕,商务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家电以旧换新中违规违法的问题联手查处,严防“骗补”等现象的发生。
在新实施颁发下发后,记者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首批9个试点省市之一的福州市依然遭遇违规操作现象。在台江区一家大型家电卖场,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打算购买一部价值2200元的洗衣机,导购员表示,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再便宜200多元。
当记者提出没有旧家电而且不具备福建本地农村户口时,导购员即刻表示这不是问题,只要能够找到旧电器,就可以按预购家电价格的10%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你自己去外面买旧机子,旧的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都可以,废品收购站,如果你去乡下买就很便宜了。”
商场导购员还说,现在很多在福州的外地人都是这么做的。根据商场导购员的说法,记者前往了一家旧家电回收市场调查采访。一位旧家电回收商贩的说法跟商场导购员的说法如出一辙,他说,由于太多人前来购买旧家电拿商场去以旧换新,他一次最多可以卖出近10部旧家电。
记者从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中了解到,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只需经过收旧企业一个环节。只要收旧企业收购了大量廉价的家电,就完全可以给自己开凭证。虽然实施办法中要求消费者要凭借真实身份证才能换取补贴,但不少商场仍可以根据本地的顾客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为外地户籍地消费者办理家电以旧换新。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正是在这种监管的空隙之下,才导致了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中已经出现众多问题,需要谨慎推行。宏图三包市场运营中心总监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是临时性政策,存在环节多、漏洞多、成本高等缺陷,有些漏洞很难弥补或者弥补的成本更高。这项政策短期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是可取的,但大范围推广和长期执行仍需全面、反复评估和完善。
“我们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比如对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对‘以旧换新’的‘旧’下一个定义,‘新’如何换,都予以明确。这样才能确保一个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实效。”宏图三包市场运营中心总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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