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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否认成品油定价机制缩至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 14:20  南方周末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息称,发改委有望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调整成“2% 10天”模式。发改委随即否认了这一说法。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19日,有消息称运行一年多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进行细节调整。据悉,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该机制基本完成了新一轮的优化评估工作。最新的评估意见中,将22天调价周期缩短到10天,对4%涨跌幅度进行修改,已经在内部得到共识。

  不过这一消息随即被发改委否认。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19日回应称,价格司就一直在对《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定价机制进行优化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早已完成,但对于“调价周期将缩至10天”一说,对方表示“没听说过”。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作出何种调整,发改委价格司方面仅仅表示 “逐步走向市场化一定是未来的改革方向”,但不愿明确说明。定价机制屡遭质疑

  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根据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即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合理流通费用、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等确定成品油销售价。当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就可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在运行的一年多时间里,《办法》屡受争议。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国际油价连续出现大幅波动。7月底,卓创资讯、息旺能源等多家分析机构发布分析报告称,三地油价变化率已达到22个工作日累计下跌4%的条件,国内成品油降价条件已经具备。然而截至8月初,调价公告始终未“现身”,降价窗口也随着原油价格走高而关闭。这一案例被市场称为“看不懂”,因为自《办法》公布以来,几家分析机构的预测总能与实际调价结果合拍,有分析人士称,发改委未能及时调价的原因是保护两大油企利益。

  这一质疑很快得到了发改委的回应,前述《中国经营报》报道提到,8月2日,发改委的表态措辞堪称严厉,称“未及时下调价格的质疑没有任何依据,纯属主观臆断”。

  国内权威能源专家、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周大地19日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称,市场机构测算油价与国家发改委“有偏差”,近期国内油价不调整的主要原因还是没有达到调价标准,对于备受关注的定价机制是否需要调整,周大地直言,“定价机制本身并没有要调整的压力,要改变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经营报》也引述周大地的话称,“根据目前的波动幅度,即使调价,也是0.1元至0.2元每升区间的调整,这样的调整不会对CPI产生影响”。业内人士:调价周期应缩短,定价机制应透明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中国证券报》和《广州日报》的报道,业内人士称,新政调价周期过长是市场出现囤油和投机行为的重要原因。

  中石化某地一名石化厂厂长称:“从运行一年多来的情况看,价格调整周期过长,调价频率不够,引发了比较突出的市场投机现象,建议缩至10天。”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相对于10天的调价周期,4%的涨跌幅度要降低到2%才可能相吻合。由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瞬息万变,2%的涨跌幅度很容易实现,这就使国内成品油随时都有调价的可能。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刘峰也指出,如果可以将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周期缩短到10天,调整频率的增加,必然会使调整幅度小于现在的4%,这样一来,市场对于油价变化的预期将会减弱,市场投机行为必然就会减少。

  另据《南方日报》日前报道,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建议,发改委可适时对油价调与不调的原因向公众作出解释,消除公众的误解。另外,不妨像美国能源署那样,定期对国内的油品咨讯作出公布。 “油价的定价公式制订出来后,应由第三方掌握计算,避免发改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

  而前述《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援引发改委认为,现阶段我国完全开放成品油定价权或者油价调整频率过快,将有可能扰乱我国成品油市场秩序,威胁国家能源安全。“因此,我们会在国家调控下逐步完成成品油定价的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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