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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政府与矿企达成协议 新资源税将自2012年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 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澳政府与矿业巨头达成资源税协议

  新华社今日专电 澳大利亚新总理朱莉娅·吉拉德2日宣布,政府与矿业巨头就资源税征收达成协议。新税将自2012年7月1日起征收。

  根据协议,资源税主要适用于铁矿、煤矿和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其中,针对煤铁的资源税从原先政府拟议的40%降低至30%;关键的起征点则从5%的资本收益率提高至12%。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报道,针对陆地石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率与近海油气资源税看齐,均为40%。此外,起征点将以企业的市值为基准,而非此前提议的账面价值,以取消追溯征税可能。

  吉拉德强调,新税收不是前政府提出的“资源超额利润税”,而是基于利润的“矿产资源租赁税”。她说,新税将使澳大利亚全民拥有的一次性资源产生更好回报,“结束不确定性和分裂”。

  澳大利亚政府与力拓矿业集团、必和必拓公司、斯特拉塔(Xstrata)矿业集团等企业代表6月30日开始谈判资源税问题。吉拉德说,新税征收对象限定于320家企业。

  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推行资源超额利润税,向矿产开采企业征收40%的利润税,但招致矿业人士强烈反对。陆克文下台后,朱莉娅·吉拉德6月24日出任总理,次日宣布政府首要任务是结束资源超额利润税纷争。

  澳大利亚财政部估计,相比资源超额利润税,矿产资源租赁税将使国库预期收入减少大约15亿澳元(约合1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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