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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煤炭企业保持煤价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6日 02: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邢佰英

  国家发改委网站25日消息,发改委有关司局近日先后与神华、中煤集团,以及内蒙古伊泰集团,山西同煤、晋煤、阳煤、焦煤集团,河南郑煤集团进行座谈,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

  发改委人士表示,目前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煤价上涨不仅影响下游行业经营,还会加剧社会通胀预期。因此,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发改委表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包括神华、中煤、同煤等多家煤炭企业都表示愿意服从国家需要,做好稳定煤价的工作。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表示,将尽快退回已上调煤价。

  分析人士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力行业对于下半年煤价继续攀升的担忧,而煤电联动的紧迫性可能也因此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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