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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延续 细则两日内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 09:47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本该于5月31日截止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继续延续,试点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商务部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这两天各省相关人士已经陆续到京,准备开会。会议内容是讨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具体细则。具体延长到什么时候、进一步扩大到哪些省份,以及补贴的金额,都将在此次会议上初步确定。”

  据悉,这次会议将于6月3日举行,为期两天。

  此前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个试点省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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