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盐企签署“盐业改革建议书”:上报途中“掉”了改革两字
签名稿和上报建议稿有三处不同,最关键的是“建议改革”被改为“我们非常担心盐业专营完全放开”
上报建议稿和签名稿被发现有三处不同
第一处不同是在第一段,修改稿删除了“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想反映一点建议”,取而代之的是“但我们得知,2011年食盐专营将完全放开,我们则非常担心。全国有2000多家制盐企业,如果都可以生产食盐,必将出现无序竞争,食盐质量无法保证,市场监管难度加大,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必将受到严重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处是,在保留“食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食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控制食盐产品的质量,意义重大”之后,修改版本加进“决不能把食盐当做一般商品去对待。鉴于食盐的特殊性,我们请求:”,后续为原文中的“对现有食盐专营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定点生产、特许经营”。
第三处是,在保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之后,修改版本加进“生产经营食盐企业的特许经营资格认定由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东方早报记者 罗晟 发自北京
近日,一位制盐企业负责人对早报记者透露,在由中国盐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盐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委和中央领导人转交的、由28家制盐企业联名“完全支持拥护改革”的建议书中,在已知企业反对的情况下,被加进了“担心、忧虑”改革的内容。
爆料盐企要求匿名
早报记者采访了上述28家企业中的4家企业,确认了《全国部分大中型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建议》的原稿内容。通过接近相关部委人士,早报记者拿到了由中盐协会最终报送的《全国重点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建议》。经比较,记者发现中盐协会版本的报告与原稿有明显区别。
中盐协会秘书长宋占京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报相关领导的建议书被修改了,原因是“开会当时比较急,回来之后几个参会企业的领导可能觉得有些词句说得不到位,又对个别词句进行了修改”。
部分接受参与建议书签名的制盐企业负责人表示,不能透露写其企业名称,是因为盐业公司手中食盐调拨计划权,若公开姓名,担心食盐计划被削减。
接近相关部委人士表示,中盐协会篡改企业建议书的内容,是通过企业的口径继续向政府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反对盐业体制改革。
据了解,经过修改的“建议书”已在去年12月由中盐协会上报至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并交给相关部委司局,包括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工信部消费品司。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还在建议书上批示,转张平、李毅中同志审阅。
盐企反对“两步走”改革
《全国部分大中型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是在2009年12月9日“部分制盐企业应对企业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签署的。
此次会议较为仓促。中盐协会湘鄂赣制盐企业分会在2009年12月7日向全国多家制盐企业负责人发出邀请函。
函中表示“近来,盐业体制改革已日趋明朗,为切实应对好盐业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保护好大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利益”,商定于2009年12月9日在南昌市召开部分制盐企业应对企业体制改革座谈会。该座谈会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中盐协会领导亲临会议指导”。
根据早报记者掌握的“部分制盐企业应对盐业体制改革座谈会人员名单”中,参会人员原定为中盐协会秘书长宋占京和30家制盐企业负责人。
在2009年12月9日会议开始时,实到28家企业负责人,有两家企业未到。据出席会议的一位企业负责人介绍,会议开始时,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原中国盐业总公司研究策划部部长王开文在会上拿出一份建议书的讨论稿,表示“在盐业体制改革的时候,我们有需要思考的东西,是不是在会议上一一讨论,然后把想法报上去”。
在讨论稿中写道,“我们深受鼓舞,期盼着盐业的改革,这既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方向,也有利于我们制盐企业走向市场,成为真正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也有一些担心和忧虑,想反映一下我们的呼声和建议:建议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特许经营;第二步,完全市场化。”
“第一步,对现有食盐专营体制进行改革,实行三年特许经营,由食盐定点生产和盐业公司共同经营食盐,取消计划,打破区域限制,取消国家定价或者实行国家指导价,这样做,有利于全国100余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培育生产企业自身的食盐品牌,不断提高食盐分装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也是一个扶持和保护,也有利于食盐市场安全、有序、稳定供应,有相对明确的责任主体。”
讨论稿中表示,“如果改革一步到位,立即取消食盐定点和批发许可证,全国一千余家生产企业和取得简单经营资质的经销商都经销食盐,那将对市场的碘盐供应和食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食盐市场无疑会出现极度混乱的局面,碘盐覆盖率将会大幅下降,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将会付之东流。”
这份初稿并没有得到通过。上述这位制盐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份初稿并不是他们制盐企业要表达的,他们不同意盐业体制改革分“两步走”。许多企业负责人都是临时来开会,急急忙忙地表示下午要走。于是有人建议先让企业签名,再由会务组去整理建议上报。但是在座很多企业认为不好,认为建议内容应该由大家一致通过,“否则签名并不说明什么,只是说明来了会议。”
建议:改革食盐专营体制
在制盐企业的参与下,企业达成一个意见稿,名为《全国部分大中型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建议》。在建议稿中,措辞变得很清晰,具体内容为:
“年初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盐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我们十省二十八家大中型制盐企业,深受鼓舞,完全支持拥护改革。这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也有利于我们制盐企业走向市场,成为真正市场竞争的主体。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想反映一点建议:
建议对现有食盐专营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定点生产、特许经营。
食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食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控制食盐产品的质量,意义重大。所以,在食盐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应该继续坚持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参考先进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提高食盐生产准入门槛。这样有利于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食盐市场的稳定供应,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
同时建议由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在大型制盐企业建立起国家食盐储备,保障食盐供应安全、稳定。”
然而部分接受早报采访的企业表示,对于特许经营四字依然并不明白,当时不赞成加入其中。但是中盐协会一负责人表示,特许特许经营。
蒋俊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当时出席了会议,他对早报记者表示,“特许经营”不是很多人喜欢“特许经营”。因为对于特许经营很多厂家的意见不一致。如果特许经营等于是专营,那是不对的。合法经营手续才能经营。
“‘特许经营’的意思不太好理解。容易引发歧义。盐业公司可以理解为专营,制盐企业可以理解为不是盐业企业可以卖盐,其他企业通过合法手续也可以卖盐。如果特许经营仍等于是专营,我们是反对,这和市场经济不吻合的。”该部长称。
被“改”为“担心、忧虑”改革
多位接受早报记采访的与会企业负责人表示,因为考虑通过的建议书将上报到相关部委和领导人,不宜使用复印件,于是现场28位代表在单独的企业名单上手写了8份签名表,然后转由中盐协会上报。
记者通过有关方面获取的上报相关部委的企业建议书,名字已改为《全国重点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建议》,其内容与相关盐业企业在12月9日达成的建议书并不一致。
中盐协会秘书长宋占京表示,开会当时比较急,回来之后几个参会企业的领导可能觉得有些词句说得不到位,又对个别词句进行了修改,但是没有大的变化,内容的意思也都一样。目前修改后的建议书已上报至相关部委领导。
早报记者比较了上报建议稿和签名稿,发现有三处不同。
第一处不同是在第一段,修改稿删除了“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想反映一点建议”,取而代之的是“但我们得知,2011年食盐专营将完全放开,我们则非常担心。全国有2000多家制盐企业,如果都可以生产食盐,必将出现无序竞争,食盐质量无法保证,市场监管难度加大,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必将受到严重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处是,在保留“食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食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控制食盐产品的质量,意义重大”之后,修改版本加进“决不能把食盐当做一般商品去对待。鉴于食盐的特殊性,我们请求”,后续为原文中的“对现有食盐专营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定点生产、特许经营”。
第三处是,在保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之后,修改版本加进“生产经营食盐企业的特许经营资格认定由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本月上旬上报国务院
这处篡改解释了当时在会场让众多企业困惑的“特许经营”四字。蒋俊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签字时有些的企业提出有疑问,建议稿对‘特许经营’没有理解清楚,而在场的中盐协会秘书长宋占京也没有明确解释特许经营。”
在对于“全国有2000多家制盐企业,如果都可以生产食盐,必将出现无序竞争”的看法,接近相关部委的人士介绍,现在《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若盐业体制改革以后,食盐作为食品,应按照该法来监管,即生产企业环节由质检部门来发证,销售环节由工商环节发证,餐饮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局来监管。
据了解,在2009年6月1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第101条规定,“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位接近相关部委的人士介绍,按照该规定,食盐专营的管理也是要废止的,未来可由质检部门在管理制盐企业时,统一制定生产标准进行发证。在目前100多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中,也许未必都能通过该标准,届时食品质量更有保障。如果单由工信部来发食盐生产许可证,是不合适的,也不符合国家总体的管理方向。
该人士介绍,目前盐业体制改革的进展是先由国家发改委内部通过后,然后由工信部会签,再上报国务院待批。估计在1月上旬将上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