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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汽车油耗将明白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 07:02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薛伟)根据工信部发布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须加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注明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下的油耗。且其油耗数据不由厂家自说自话,需到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口汽车可由质检部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并报工信部备案。

  以前消费者买车问油耗,都是汽车经销商根据厂家给出的理论油耗来“忽悠”消费者。而从今以后,汽车耗油量多少,不再由厂家提供的“理论油耗”说了算。

  那么政策出台后,到底有没有商家照此执行呢?记者昨走访市内一些汽车销售店,并没有看到商家加贴燃料消耗量标识,而只在说明书、广告单上注明了理论油耗。不少消费者认为,是否张贴油耗标志,其实对购车者影响不大。因为消费者多数都清楚商家张贴的理论油耗,是商家为宣传自身车辆省油作出的承诺,实际油耗肯定要高于理论油耗。商家如能明确张贴油耗,则大大方便消费者买车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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