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峰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一位负责人日前表示,近几年将停止审批、备案新建或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传统煤化工项目。这一表态,传递出国家主管部门将严把项目审核关口,坚决把产能过剩项目拒之门外的信号。
近年来,包括此次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国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抑制重复建设和调控产能过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分产业低水平扩张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产品供大于求态势不断扩大。单以甲醇为例,2009年的开工率已从上年的53.6%下滑到42%,但新增项目仍有25个、产能达860万吨,如果全部投入运行,必将加剧产能过剩。
自从我国走出“短缺经济”年代以后,产能过剩问题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是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下来的一个老问题,也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外需急剧萎缩,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若不及时加以引导和调控,不仅极大影响现有产业健康发展,错失调整结构的历史机遇,而且会因无序扩张、恶性竞争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不顾市场需求,不考虑自身条件,“奋不顾身”地投入产能已经过剩的行业,带给企业的不是效益而是损失;盲目追求短期效益,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在明明存在产能过剩的行业继续审批核准新项目,带给经济的不是发展而是遗患。拥有项目审核把关权的部门,是杜绝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第一道关口,有责任为国家建设和民生发展把好关,否则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就是一句空话。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处理保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严把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核准(备案)关,坚决把产能过剩项目拒之门外,切实把有限的资源引导配置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当中,调整振兴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把住项目审核关口,把产能过剩项目拒之门外,单靠自律不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越权审批、违规审批行为坚决问责。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引导各级干部自觉把好审批关口,不给产能过剩项目以可乘之机。只有痛下决心,多策并举,产能过剩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