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到2011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0%
□本报记者 徐畅
发改委24日消息,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23日下发《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汽车产品出口战略,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汽车产品出口。
《意见》提出,从2009年到2011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0%;到2015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到2020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的战略目标。“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传统发展中国家整车中低端市场,拓展汽车零部件国外配套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中高端市场,稳步进入发达国家整车中低端市场。着力培育我国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汽车和零部件企业集团。大力支持自主品牌汽车产品出口,特别是积极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支持推广纯电动汽车,引导推广混合动力汽车。
在出口产品结构上,推动汽车整车出口从载货汽车及底盘等商用车为主向以经济型轿车、大中小型客车等乘用车、商用车并重转变。推动零部件出口从以机械类为主向机电类、电子类产品为主转变。
发改委网站同日公布了工商总局、发改委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应规范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构建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创造条件,方便二手车在全国范围内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