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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 15:13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新浪财经注:“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因为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目前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浙江、福建和四川3个省份已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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