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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复征 南航深航按最高标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 07:52  大河网-河南商报
燃油附加费征收之路
燃油附加费征收之路

  ■商报记者 施彩英

  今天,购买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要多掏钱了。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出通知,今日零时起,停收10个多月的机票燃油附加费开始复征,800公里以内最高收20元,800公里以上最高只能收50元。

  这次最高标准为20元和50元

  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今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航空公司可自主制定燃油附加费标准和执行时间,新标准将从今天零时开始执行。 

  不过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明确表示,燃油附加费的变化有一定的限制: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来计算收费标准,即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收取燃油附加费弥补。

  通知强调,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油价的成本比例不得少于20%。同时燃油附加最小计费单位为10元,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

  燃油附加以航线为单位,区分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其中:800公里(含)以下短途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统一按800公里计算;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统一按1500公里计算。

  按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计算,此次燃油附加费标准最高标准分别为20元和50元。据业内人士分析,受市场调节因素影响,各航空公司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可能不尽相同。

  南航、深航按最高标准收费

  昨日记者致电南航、深航等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各航空公司已基本确定各自的收费标准。而由于油价成本压力较大,且机票折扣较低,因此,大部分航空公司都将按照最高标准收取机票燃油附加费。

  其中,南航、深航昨日已经明确表示将按照最高标准,从今日零时开始恢复征收机票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今天起再购买国内航空机票,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50元。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票,将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另据深航解释,此次征收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凡14日前已出的客票不再补收这笔费用,但若改签乘机需换开客票时,则补收燃油附加费。今日之后开出的客票将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退票时也将按实际收取金额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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