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复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 01:59  华龙网-重庆晚报
燃油附加费征收之路
燃油附加费征收之路

  本报讯 从今日零时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执行800公里以内20元、800公里以上50元的标准。这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民航局公布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开始实行联动。

  此举意味着,已实行近9年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现行统一规定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做法,将改为航空公司在联动机制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体收取标准和出台时间。

  两部门重申了对国内航线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对象,免收或减半收取燃油附加的规定。

  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及具体收取标准、执行时间,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不过记者昨天从重庆机票售票中心了解到,目前所有航空公司都是按照20元和50元标准来征收的。记者 王渝凤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4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