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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时政报刊后年皆姓企 主体仍拒民资外资

  ⊙记者 温婷

  时政类报刊改革后经营业务仍不允许外资进入,但将对民营资本开放

  寄望在非时政类报刊改制后大展身手的民营资本及外资,恐怕又要失望了。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日前在中国报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透露的时间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转制为企业。

  转制后,这些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强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但其主体,仍不对民营资本及外资开放。这是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

  王国庆说,转制的具体实施步骤仍待中央批准;但可以肯定的是,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后的主体,民营资本及外资仍不会被允许进入。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943种报纸,分属各级党委、中央各部门、行业协会、报业集团、国有大型企业等机构主管,既有独立法人单位,又有非独立法人编辑部。“新闻报刊的改革更具复杂性,这也是非时政报刊出版改革预计完成时间晚了一年的原因。”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玉山说。

  按照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将于2010年底前完成。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在全面推进出版社转企改制的基础上,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刊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

  魏玉山认为,我国已有的报刊单位多数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将和出版单位一样,面临人员安置和与主管部门关系调整的两大难题。“为推动改革进行,报刊可能效法出版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与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他说,“但与行政权力部门脱钩是改革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的同时,我国时政类报刊的改革也在进行之中。柳斌杰曾表示,时政类报刊要突出抓好新闻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新闻宣传部分要重点做好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经营部分要转企改制,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当前特别要积极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鼓励组建独立的发行公司,完善营销网络,加强市场运作,不断提高传递时效,扩大覆盖范围。

  对于时政类报刊的改革模式,王国庆告诉记者,改革后的经营业务仍不允许外资进入,但将对民营资本开放,同时必须保持国有控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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