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作出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这意味着湖北东星航空正式宣告破产。
今年3月,东星航空因内部经营出现巨额亏空,加上外部债权人已采取法律措施,东星航空公司被暂停航线航班经营许可。此后,北京信中利投资公司作为战略伙伴与东星集团合作,意欲重整东星航空。经过上诉湖北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湖北高院裁定由武汉中院立案受理。
武汉中院认为,在重整方案中,虽然以信中利公司为代表的重整方表明首期将注入2亿至3亿元资金,对东星航空公司股权、债务进行重整,但其既未提供注入资金的来源、相关融资机关愿意提供融资的证明,也未提供债权人同意将其债权转为股权的证明,更没有对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利益进行保护的方案,而且缺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对国有资产部分债券转为股权的相关意见,以及东星航空公司所在地武汉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重整方案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相关意见。
武汉中院认为东星集团及信中利公司明显缺乏对东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资金能力,提交的重整方案不具有可行性,依法驳回其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