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刘卓)昨天,由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将获得最高6000元的补贴。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坚决杜绝报废汽车、家电重新流入市场。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分为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等四类。《办法》还将老旧汽车和“黄标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分开设定。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坚决杜绝报废汽车、家电重新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