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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准中石油收购大阪炼厂49%股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0日 14:37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丁雯 发改委7月10日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收购新日本石油大阪炼厂部分股权项目于今年6月通过核准,中石油将收购大阪炼厂的49%股权。

  据了解,作为在日本首个投资项目,早在去年5月,中石油集团已就收购新日本石油公司运营的,这家日本炼油企业49%股权一事进行谈判。按计划,中石油集团将向这家炼油企业提供原油,加工后的油品在中国销售。如果收购这家日本炼厂成为事实,将是中石油在下游收购的开始。中石油炼化分公司总工程师胡杰曾表示,中石油对海外的并购机会相当关注,“不仅会关注上游资源的收购,而且在下游也在寻找目标,区别是关注点不同。”希望通过收购下游资源来获得技术、管理经验甚至管理人员。

  新日本石油公司位于日本西部城市大阪,是日本最大石油进口商和营销商,也是日本最大的石油精炼商,日加工量为11.5万桶。拥有9家炼油厂,石油提炼能力超过130万桶/天。该公司在日本汽油市场占有23%的份额,经营13100多个加油站。从2004年起,该公司就开始向中石油提供炼油服务。2007年开始,日本石油向中石油提供丙烯及其他树脂原料。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中石油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间将6000万吨的海外作业油气当量提高到2亿吨的计划。中石油方面表示,收购的产能将视情况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中石油将加快下游国际收购活动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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