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业内人士称成品油调价窗口再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 07:07  新闻晨报

  □记者 宋 杰

  晨报讯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在6月1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本月底又将迎来一个油价调整“窗口期”。业内人士预计,到本月底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可以达到调价条件。

  据东方油气网监测显示,从6月1日成品油价格上调算起,本月底将是一个22个交易日计价期的截止日。按照目前国际原油价格的走势预测,在这个计价期结束时,三种国际原油(布伦特、迪拜、辛塔)的平均价将可能达到每桶67美元左右。和上一计价期相比,这一计价期的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将超过4%,达到可以调价的设定条件。

  昨日记者了解到,两大石油企业旗下加油站依然多数执行最高限价,即90号汽油为5.07元/升,93号汽油为5.51元/升。而一些民营加油站却一直保持一定优惠。

  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认为,当本月底“窗口期”来到时,国家再次上调成品油价的可能性不小。因为国际油价继续攀升,炼油成本急剧升高,通过适当调价维护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将成为这次国家决策调价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不过,昨日一石化企业内部人士表示,22天计价期只是政府测算油价的一个区间,并不意味着只要超过4%就会马上调整。本月初油价刚刚调整,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和各方承受能力,油价是否调整很难预测。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