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4%还是涨10%?煤电谈判“纠结”煤价涨幅
每经记者周晓芳发自北京
2009年即将过半,煤电双方挂账资金数亿元的资金让煤电双方签约的心情更加迫切。种种迹象表明,煤电谈判进入破冰阶段,但是煤、电央企对于煤电价格涨幅仍未达成统一。
一方面,电力企业坚持在去年合同煤价基础上上涨4%;另一方面,中国神华称已签订价格涨幅高达10%以上的电煤合同。
企业各签各的电煤合同
端午节前,兖州煤业(600188,SH)等山东煤矿企业与五大电力集团及鲁能集团等电力公司签订了省内重点合同煤炭协议,价格是在去年年初重点合同电煤460元/吨的基础上上涨4%。
6月初,兖州煤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平均含税基准价同比增加17.83元/吨或4.0%。随后,五大电力集团与贵州省煤企也签订了重点电煤销售合同,价格为在去年重点合同煤价的基础上上涨4%。
据中国神华(601088,SH)财报显示,截至200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已经完成签订本年度国内长约销售合同的目标,以港口下水5500大卡电煤国内长约销售合同为例,2009年合同价格上涨到540元/吨(含增值税),较去年重点合同煤价458元/吨上涨82元/吨,涨幅超过了10%。
另一方面,五大电力集团高层声称,与山东、贵州的签约应有示范效应,4%的上涨幅度合情合理,但是神华所签协议为与中间商和电厂签订,不符合五大电力集团由总部签订重点合同煤生效的原则。
“与地方电厂的签约没有加盖集团印单,应视为无效。”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数百亿元挂账催逼合同
据介绍,由于在去年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煤电双方一单未签,为保证双方的生产,从今年初截至目前,煤电双方对于部分2009年重点电煤的购销按照2008年重点电煤价格预付货款,但由于五大发电集团和煤炭企业始终未能就价格达成协议,这部分重点电煤一直没有进行结算。
据五大发电集团中一家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透露,目前累积资金挂账已高达数百亿元;同时,由于资金一直挂账,业绩无法估算,因此目前电力公司盈利仍为估算。
尽管煤、电央企对电煤价格涨幅仍存分歧,但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是,挂账的问题必须要早日解决。煤、电双方要完成煤电合同签约的心情同样迫切。分析师称,山东和贵州省煤企的签约正是印证了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