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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家电下乡政策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5日 18: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韩洁)为期一个月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月”活动5日在全国拉开帷幕,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今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总体上看初见成效。

  这位负责人表示,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的效果首先体现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家电下乡补贴额的快速增长上。

  统计显示,从今年2月至5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88万件增加到223万件,月均增长36%;销售额由13亿元增加到40亿元,月均增长45%;全国家电下乡补贴金额由5347万元增加到28032万元,月均增长74%。

  家电下乡政策也推动了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的稳步增长。2月份以来,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中标企业增加,生产热情高涨,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稳步增长。2月至5月,生产企业共发货2291万件,月均增长208万件。

  此外,政策效果还体现在家电下乡品种及生产企业多元化上。在新招标的产品中,农民可选择的各类产品品种、价位多样,购买时选择余地大。同时,由于每类产品都有多个厂家、多个品牌的产品参与竞争,有利于稳定价格,提高质量。

  这位负责人说,家电下乡产品产销两旺,必然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劳动就业的增长,进一步促进用电和其他消费的增长。他表示,随着家电下乡政策全面实施,成效将进一步显现,充分发挥“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政策目标。

  据了解,家电下乡政策自2007年启动试点以来,通过多次调整,政策不断完善。从实施过程看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从2007年12月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手机3类产品,按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

  2008年12月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个省(区、市),补贴产品增加洗衣机;

  2009年2月起,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开展。补贴产品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补贴品种,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

  2009年3月,加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家电下乡政策(后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表示,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品种大幅增加,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的新形势,以及家电下乡执行成效日益显现的工作情况,作出的果断决策,是我国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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