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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许展会逾三成企业未到商务部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9:58  法制日报

  相关部门正在收集证据以备公益诉讼

  □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 蔡岩红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称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第11届中国特许加盟展览会上,有不少未经过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参展招商。为一探究竟,记者5月10日来到了展会现场———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记者上午10时到达展会,门口已排了不少人。展会里人流攒动,其中有不少刚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据展会主办方称,此次展会对所有大学生给予入场优惠,凭高校学生证即可入场。

  在一家名为核桃园的展台前,一颗颗与真核桃一般模样的糕点———核桃营养饼吸引了不少人,展台前摆放着两台制饼机,上方挂着一个宣传牌,上书:“核桃园生产产品,用一台机器生产两种产品的世界最好生产设备。”记者问负责该展台的小伙子,“你们企业有没有在商务部备案。”小伙子一脸茫然,并所答非所问地告诉记者,我们的商标已注册。

  记者来到此次展会的主办方———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宣传展位前,工作人员正在接待过往咨询的人。记者上前自称想参加展会,询问参展有何条件,一位中年男士告诉记者:“我们协会的要求很高,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特许经营企业还要在商务部备案。”接着,他指着旁边不远处的展会服务台说,具体情况可去那里咨询。

  在展会服务台,记者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9月,协会还将在上海举办国际特许加盟展览,说着随手从服务台下拿出一份展会介绍递给记者。记者拿到的是一份“2009国际特许加盟(上海)展览会”的介绍,其中明确要求:参展企业须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经营模式和专有技术;拥有两家以上直营店并成功运作一年以上;具有完备的操作手册、无虚假内容的加盟宣传手册及合同文本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记者从展会上发放的参观指南小册子上了解到,此次除了深圳、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台湾六个展团之外,其参展品牌包括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三大类164个品牌的特许人企业。

  而记者从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后发现,这164个参展特许人企业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未备案,其中包括记者询问的核桃园。食品类共有7家参展商,仅邓老凉茶一家有备案,其余6家均无备案;服装服饰类有11家参展商,9家没有备案。

  “这意味着未进行备案的招商参展企业是不具备特许经营资格的,但他们却在公开招募加盟商!如果在参展企业中有随后被证明是骗子的企业,展会主办机构该负怎样的责任?”当记者向专家提及此次展会上发现的问题时,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维华博士显得异常激动,“更令人担心的是,根据以往的实际经验,骗子特许经营企业往往把加盟展会作为其招募加盟商、行骗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潜在的投资人或加盟商更容易信任展会,并进而信任参展的企业,最终也往往走上被骗的必然之路!”

  李维华说,如今,中国的特许经营市场已出现了这样的尴尬情况,即那些没有备案的企业依然堂而皇之地公开加盟招商企,而那些已经备案的企业都在慢慢地开始怀疑备案的必要性。

  据悉,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公益起诉之用。

  本报北京5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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