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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出台 成都快递将提价10%—2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8日 13: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4月24日,新《邮政法》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在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今年物流成本的增长已是大势所趋,“整合、提价”成了今年成都快递企业发展的关键词。成都市物流协会在近期召开的协会年会上发布预测称,新《邮政法》 实施后,将有40%左右同城快递企业、30%的加盟网点面临转型,联合、重组、代理或倒闭的步伐将加快。

  同时,在今年,物流、快递的成本将会增长,预计成都快递价格将上调10%~20%。

  邮政法明确限额赔偿

  针对实践中格式合同多有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实,修订后的邮政法在第二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专门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采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确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的,该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为约束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指明了方向。

  修订后的邮政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和快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的信息。

  针对邮件的损失赔偿问题,修订后的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的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该法对邮件损失的限额赔偿规定了两种例外:一是对于保价的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在保价金额的范围内赔偿;二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不受本法规定的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修订后的邮政法同时明确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和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修订后的邮政法在明确限额赔偿的同时,还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证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有关限额赔偿的规定。若企业未履行该义务,则无权援用该规定。

  外资快递公司“有点失望”

  昨天,民营快递企业纷纷表示,期待《邮政法实施细则》、《邮政企业专营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尽快起草制定。而外资快递公司则表示“有点失望”。 

  某民营快递公司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正在等待相关细则出台,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据介绍,新《邮政法》中,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对于邮政企业的专营范围并未明确,有待新的配套法规出台才能知晓。 

  而联邦快递中国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地遵守国家邮政局的法规,在新法案的框架准则之下继续为中国国内业务提供服务。但最新颁布的邮政法将外资公司排除在经营国内文件的快递业务之外,限制了行业竞争。该人士表示,已经通过磋商渠道向全国人大表述了对此项法案的观点。而DHL、TNT等快递巨头也通过亚太国际速递商论坛(APEC)表示了同样的观点。

  同城快递40%要转型

  昨日,成都市物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业的准入门槛,在省级范围内经营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跨省经营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这个规定将促使快递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按照这个《规定》,非邮政内资快递企业,特别是同城快递企业和加盟模式的快递企业,优胜劣汰的步伐将加快,很多未达到资金门槛的企业,为了继续生存,将会采取联合、重组、代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整合。预计,将有40%左右同城快递企业、30%的加盟网点面临转型。

  同时,由于产业整合,业务量将向上规模的快递企业聚集,预计,在2009年,经过整合后的大型快递企业将会达到35%~60%的业务增长率。

  快递费将上涨10%~20%

  根据市物流协会预测,2009年物流成本、快递成本将会增加,而整合后的快递企业,将会对成本压力有一个普遍认可,以前“谁先涨价谁先死,谁不涨价谁等死”的尴尬市场局面将发生改变。因此,快递业的提价在所难免,预计2009年快递价格上调幅度将达到10%~20%。

  成都市物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统计,人力成本逐年以5%~10%的幅度升高,油价以15%~20%的速度增长,房租每年以5%~10%的幅度上涨,另外,物料、设备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趋势,这一切都导致快递企业成本上涨,这必然促使快递企业采取调价的方式缓解经营压力。(本报记者 王琮琦 、《每日经济新闻》 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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