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王茜、丁可宁)在经济低谷时期更应采取措施抑制企业“囤地囤房”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23日在京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这样表示。
蓝皮书介绍,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其开发过程由开发立项、征地基础建筑、主体建筑、装修、房产销售等多环节构成,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一气呵成,才能保证开发投资的落实。因此管理部门应依据我国房地产开发实际进程,科学规定房地产开发程序,并监督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防止房地产开发链条中断。
在经济低谷和调整时期,随着房价地价下跌,泡沫挤压,一些在繁荣时期购置的土地和未售的房产面临着贬值,进一步的投资决策应以新市场形势为依据。但一些习惯于经济繁荣的企业囿于对原利润目标的追求,利用高比例的信贷资金支持,拒绝顺应降价销售的市场要求,出现“囤房”现象,导致信贷资金积压,形成金融机构的呆坏账,影响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的信贷,造成新增开发项目信贷不足。
一些开发企业则对前期购置土地延缓开发进程,以求在地价、房价再次高涨时期转售或再开发,出现“囤地”现象。
蓝皮书认为,这两种现象既影响宏观层面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也导致微观层面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
因此蓝皮书建议,在经济低谷时期更应采取措施抑制企业“囤地囤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