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杰 核心提示丨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报告称,淘宝被抽检样本的正品率仅为37.25%。27日下午,淘宝官方微博公开称,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屡次在抽检和报告中,表现出的标准不同。
事件丨淘宝官方微博质疑监测报告
事件起源于国家工商总局1月23日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非正品率为41.3%,其中更是点名淘宝网[微博]:在购物网站的检测结果中,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其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工商总局网站显示,这份检测是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于2014年8月到10月进行。
随后,淘宝在官方微博上通过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文章的形式,对这份监测报告进行了质疑。文章称,此次共抽检的92批次商品中,对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样品,得出正品率为0的结论。对另一家电商只抽查了3件样品,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淘宝抽检了51件样品,得出淘宝仅有37.25%的正品率的结论。
另外提到,根据工商总局61号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办法》第17条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是,两次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显然程序失当。
回应丨不要过度解读,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
1月27日下午,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及淘宝网店。同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也回应了淘宝官微当天发出的质疑,他称本次抽检委托第三方进行,目的就是要找问题,并不是为了反映整个网购领域的商品质量有多差,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针对淘宝官微的具体质疑,杨洪丰回应称,本次抽检与此前“双十一”、“双十二”的抽检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他称,发现违法线索后,当然先要联系属地公安部门去立案调查,不会先去通知商家。
假货和非正品是不是一个概念?什么样的商品可以定义为非正品?杨洪丰表示,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此次定向监测统一将假冒伪劣、翻新、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等产品列为非正品。
网友丨政企不是对头,假货才是“敌人”
对此,网友“书生静海”: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管,电商会乱成什么样?中国的企业家从来都没有足够的诚信意识。工商总局是为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民众的权益。政企不是对头,假货才是敌人。
网友“岑寂”:淘宝的假货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但是淘宝小二质疑的是工商总局的执法问题,这是两件事儿!
网友“长沙李彦律师”:假货由来已久,淘宝给了更大、更好的平台而已。工商和淘宝应该各自检讨,没必要互相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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