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祝辉报道
先有牢狱之灾,后又祸起萧墙。按此前坊间的说法,黄光裕这两年可真是流年不利。虽然凭借先天的商业才能和后天经营素养,目前的黄光裕还能如当年的诸葛亮一般——稳坐牢中,而运筹于千里之外。但此次黄光裕所遇到的困难毕竟今非昔比。虽然,黄光裕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但是他此次所遇到的“劲敌”也不止一小撮。那么,是什么导致了黄光裕内外交困呢?对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了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程鹏。
《中国产经新闻》:黄光裕的“牢狱之灾”的原因何在?
程鹏:黄光裕事件对于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民营企业来说具有一定代表性。我国民营企业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如果想做大就必须要突破机制和体制的束缚,那么在突破这些束缚当中必然会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样必然导致一些民营企业家犯下资本的原罪。而黄光裕这个事情则是在原罪的驱使下导致他自己刹不住车了,因为有一个利益团体的存在驱使他刹不住车了。他搞内幕交易也好,操纵中关村也好,其实是利益的驱动。
《中国产经新闻》:“三分把握就做”,“一有机会就出击”,黄光裕的这些经典语录使人们更深层次认识了黄光裕。但也正是这种“敢作敢为”,使得黄光裕最终勇敢过头,而遭遇牢狱之灾。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而且在黄光裕审判前后还拉了几位政府高官为其垫背。那么其内忧又是因何而起呢?
程鹏:还是欲望,这也反映了我国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或增资扩股来发展企业所暴露的问题。在中国,靠差异化的经营和核心化经营的企业太少,企业竞争的加剧就导致大鱼吃小鱼,所以规模是第一位的。大家都在追求规模,而忽视了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所以这是目前国内民营企业通病,这样由于规模的需要而增资扩股,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企业股权控制方面的丧失。所以黄光裕这件事给民营企业家的启示就是,民营企业不一定要走上市融资或增资扩股这条道,这条道是好的但不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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