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王毕强】5月18日上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柏平亮、陈东、梁会青四律师收到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10日发出的一份回函,该回函对四律师3月11日就“高铁火车票价格垄断暴利和限制运力的反垄断举报”做出了答复。
回函中称,关于高铁火车票垄断高价暴利问题,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已经受理,但“在近期核定高速铁路正式运价的条件尚不成熟”,也就是说,发改委在近期不会对高铁票价做出调整。
董正伟等四律师在举报书中提出,希望国家发改委对高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欺诈和垄断高价进行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依据《反垄断法》处罚;对京津高铁违背《价格法》和承诺超期不进行价格听证程序开展反垄断执法,督促纠正;建议对武广高铁、郑西高铁等高速铁路限制发车数量班次和垄断高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等诉求。
国家发改委就上述举报内容在这份回函中表示,由于铁路运输成本中线路折旧等固定成本所占比例较高,在运量仍保持快速增长的时期测算运输成本、核定运价,可能带来平均每位旅客分摊的固定成本偏高问题,推动票价水平上升,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加之目前,武广、郑西等中长途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刚刚投入运营,尚无法对运营成本做出准确预测,构建完整运价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
2008 年,发改委、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49号)中规定,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后,新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试行满一年后,将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发改委原计划在2009 年下半年,履行法定程序,核定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正式运价。
但发改委在这份回函中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反复研究后,发改委认为,近期核定高速铁路正式运价的条件尚不成熟。
究其原因,发改委称:
一是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本身的运营情况看,开通运营以来,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旅客运量一直处于快速增长阶段。
铁路部门统计,2007 年京津两地间铁路旅客运量共830万人次,2008 年8 月至2009年7月,两地间铁路旅客运量累计达到1870万人次,比开通前增长了126 %,其中高速动车组运送旅客1585万人次;2010年1-2月,高速动车组运送旅客341万人次,同比增长17.23%。
由于铁路运输成本中线路折旧等固定成本所占比例较高,在运量仍保持快速增长的时期测算运输成本、核定运价,可能带来平均每位旅客分摊的固定成本偏高问题,推动票价水平上升,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从铁路运价体系看,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应当和其他技术标准接近的中长途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政策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完整的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价体系。
但中长途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在运输组织、旅客结构、成本构成等方面都会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等短途线路存在差异。
目前,武广、郑西等中长途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刚刚投入运营,尚无法对运营成本做出准确预测,构建完整运价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
不过,发改委还在这份回函中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密切关注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动车组列车运营和试行运价执行情况。条件成熟时,履行各项法定程序,核定正式运价。
“这已经是非常积极的表示了”,作为举报人的董正伟这样评价发改委的这份回函。他说,他期待反垄断执法早日出结果。董正伟坚信,只有增加发车班次,降低价格才是解决高铁投资成本高、运行成本高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