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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企6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4:3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于3月31日向各航空公司下发通知,规定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就这一新规定,新浪财经今日询问了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在4月6日由原先的50元下调为40元。

  招商证券4月1日的分析报告中称,按调整后的单位收取率计算,800公里以上和以下航线最多可收取20元和40元燃油附加费。各航空公司会在5个工作日内调整燃油附加费,实际征收情况可能各家有所不同。“航空公司一般会按燃油附加费的上限数额来收取。”东方证券某分析师说。

  多家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

  对此,新浪财经与多家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沟通,他们纷纷表示,公司已经对此做出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新规定。

  春秋航空办公室主任张武安告诉新浪财经,800公里以上国内客运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原先的50元下调为40元,而800公里以下的航线维持原先20元的燃油附加费不变。“公司的这个新规定将从4月6日凌晨开始执行。”张武安说。

  四川航空对此也表示,四川航空将在4月6日做出与春秋航空相同的燃油附加费调整。

  “依照接到的通知,深圳航空也将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降低到40元,这个新的价格从4月6日起执行。”深圳航空如此答复新浪财经。

  中银国际对此估算,这一调整将使全行业二季度收入约减少4.3亿人民币,而国内航油由5210元/吨下调10元/吨,全行业二季度税前收益大约少收入4亿元。尽管如此,他们认为此次燃油价格调整对航空公司行业的影响有限。

  第三季度或调回

  长城证券在其3月31日的分析报告中称,此次调整方向略超出之前预期,按今年以来国际原油和航油价格走势大致测算,目前国内航油价格是存在一定上调空间的,不过当下与理论分析相反的调整可以解释为,较低的国内航油出厂价和占比绝对大的内航内线消耗量从权重上拉低了综合采购成本。

  招商证券也预计油价持续上行的可能较大,综合采购成本也有望在三季度上调。倘若综合采购成本回到5210元/吨,则燃油附加费的最高征收标准将回到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50元。如果综合采购成本继续上行,则征收标准还会相应提高。

  航油价与燃油附加费联动常态化

  长城证券4月1日的研究报告中称,目前国内航油价格水平已和燃油附加费形成较灵活的同向联动机制,预计此后类似的正常联动调整会经常见到,相对于历史情况,新联动机制利好于航空公司。

  张武安也表示,现在航空公司在收取燃油附加费上有了一定的自由度和主动权,“上个季度以来,各家航空公司可以依照油价变动对燃油附加费做相应调整,当然是在国家规定的幅度范围之内。”(珏珺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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