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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儿童门诊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 00:08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在某家媒体工作的张女士,女儿已经两岁了。两年来,为孩子大大小小的病跑医院成了家常便饭,张女士有个心愿,就是通过《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向两会反映,将儿童门诊也纳入医保。

  目前,对于疾病的多发人群儿童和老人的医疗问题,国家已经在采取措施解决。例如,根据北京目前实行的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可以形象地称为“保障五加一”。

  “五”是指五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这五种特殊病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是指学生儿童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上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北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就可以报销。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学年度内支付的最高数额可达到17万元。

  但是,张女士告诉记者,其实三岁以下的儿童都很容易生病,例如咳嗽引发肺炎、饮食不当引起肠胃炎,这些病都是常见病,基本都是门诊点滴治疗,可是费用又很高。以张女士为例,两年来,孩子门诊费用每年都要三四千元,但不符合报销标准,所以工薪阶层的他们感觉负担很重。而在职职工医疗报销的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超过的部分就可以通过医保分担一部分。所以,张女士特别希望将学生儿童的门诊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的标准统一:“哪怕我们多交一些保费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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