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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汞毒门雪碧罐4日送检 相关批号雪碧暂未下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5日 10:59  东方早报

  2009年11月,北京一市民在餐厅就餐时,饮用雪碧饮料发生汞中毒事件余波未平,今年1月北京通州区第二中学一名初二学生饮用雪碧饮料导致汞中毒,再掀波澜。早报记者昨天从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得到证实,2009年11月涉“汞中毒”事件的雪碧罐,已于昨天上午被送检。

  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2009年11月第一次涉“汞中毒”事件的雪碧罐,已于昨天上午,由北京市警方携带至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进行检测。整个检验过程由警方全程跟踪,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作为第三方仲裁机构将出具检测报告,并由警方公布检测结果。

  两起汞中毒事件所涉及的200908210201BJ02、200909250809BJ02两个批次的雪碧,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化验,并分别出具了两份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送检雪碧中汞的实测值均为<0.00015(Hg)mg/L,样品符合国家标准。而可口可乐的自检结果也称,所有产品安全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质检部门雪碧不合格的通知,因此对相关批号的饮料未采取下架措施。

  此外,北京警方调查发现,中毒学生家中桌子上有打碎的温度计残片。但警方表示,目前结果尚未明确,且不能证明温度计被打碎后外泄的水银与这个学生饮用雪碧发生汞中毒有必然联系。对此,警方称,公安、食品安全、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都将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主管环节展开调查。  

  ◎ 专家观点

  打破“天平式”补偿

  对于近来频发的雪碧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昨天表示,天价索赔在我国很难实现。

  他说,目前,国内法律对受害者的补偿是“天平式”的,损害多少,补偿多少。是对原告的赔偿,而不是对被告的惩罚。不像国外,是惩罚性的。“因此对于违法者来讲,他的违法成本要比他违法所获取的利益要小得多。所以,从经济角度来说,应加大对违法赔偿的倍数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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