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国华报道
自我管理,有借有还,滚动使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3年来,河北省共在300多个贫困村建立了互助资金,有效缓解了农民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的难题。
2006年,河北省开始展开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式为政府投入一定额度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对贫困户的赠股或配股,同时吸收村民入股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在试点贫困村内由入股村民自我管理,有借有还,滚动使用。河北省扶贫办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积极尝试创新财政扶贫和社会扶贫方式不但为我们积累了经验,最终使很多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逐步改善。”
试点工作实施3年来,河北省共在300多个贫困村建立了互助资金,有效缓解了农民发展生产所需要资金短缺的难题,真正解决了农户“想富不能富,致富无门路”的问题,大大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今年,河北省又在300多个贫困村部署建立互助资金,使全省互助资金试点村达到近700个。”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我们经验的积累越来越丰富,资金滚动量越来越大,“互助资金”成为贫困村贫困户专属的银行。
“长期以来,一些生活在农村的底层家庭由于收入低,又缺乏脱贫项目启动资金,更不能直接从银行贷款,这已成为许多有致富愿望的群众难以突破的瓶颈。”三农学者于世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而河北省采取的互助方式不但符合农民兄弟的需求,从内心也很容易接受。
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河北省共在52个重点县及4个参照县、267个乡、353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加入互助资金组织的农户达23154户,其中贫困户20134户;投入资金708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971万元,农户交纳互助金2117万元;户均借款额度在3000-10000元,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整借整还,占用费率4%-10%;累计借款人次8046次,其中贫困户借款人次7337次,发放借款3089.3万元、到期还款1525.15万元,还款率100%。
“在贫困村实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搭建了一个促进贫困农户之间、贫困农户与政府之间合作的良好平台。它既为扶贫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也有利于建立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河北省扶贫办主任扈双龙总结说,实践证明,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扶贫开发的一个好办法。接下来,河北省将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机制。